时间:2009-08-27 04:3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先“黄名单”警告后“黑名单”拿下 本报讯(记者李全宏通讯员 田建强)“黑名单”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可“黄名单”你听说过吗?眼下,针对违规情节不太严重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而实施的“黄名单”制度已在晋城质监系统全面推开。
据了解,这一方法在全国是首创。8月24日,该市质监局局长牛育才对记者说:“这一制度的执行,不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积极整改,还保证了省里"三保"措施的落实。”
今年年初,晋城市质监系统针对监管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据此实施“黄名单”警示制度,对违规情节不太严重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把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列入“黄名单”,在该局《太行质量网》公布,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将“黄名单”单位报告书分别送达市人民政府,通告辖区政府及工商、卫生、药监、商务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及社会、群众的监督下,促使企业走上“正路”。该制度对列入“黄名单”的对象范围、处理原则都有明确的规定,积极整改到位的企业,可申请取消“黄名单”,拒绝整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目前。列入“黄名单”的17家企业,都在积极整改,部分企业已有望摘掉“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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