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贞 发自北京
“这些化妆品种很多是来自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的大品牌,甚至有如欧莱雅、玉兰油、欧泊莱、婵真、雅芳、佰草集等口碑很好的大牌,以及美宝莲、SKIN FOOD、THE FACE SHOP等学生中流行的品牌。
这是网帖《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里的一段话。此帖在网上现身后,立即引来各大网站竞相转载,网友们会在标题里加上一些颇有意味的定语。例如:“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看完顿时郁闷”,“[要淡定]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贵的贱的一个德性)”。
国家质检局不会用的词
化妆品和食品、服装一样,都是消费者、特别是女性消费者的必备品,故而这样主题的帖子最能引起网友的共鸣。无论在哪个网站上,该帖的回复都是清一色的愤怒和无奈。
《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这篇帖子是否真实?化妆品是否有如此多陷阱,激素超标、铅汞等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含致癌物质和其它有害物质、原料是废料甚至腐败物等?化妆品厂商是否如此不值得信赖,无论是兰蔻、欧莱雅、资生堂等国际大品牌,还是军益、飘影、丁家宜等口碑不错的国货,均在“禁用之列”?
带着这些疑问,影响力周刊记者首先致电国家质监局。
负责为进口化妆品质量把关的是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检查不合格的化妆品,会以“通报”形式、每月一次公布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普通民众均可查阅。而记者查阅所有通报后,未见帖子中所谓的“2009年禁用化妆品”。
作为权威机构的质检总局,在向公众发布通报时,使用的是“不合格化妆品”,不会使用 “禁用化妆品”。“禁用化妆品”一词不但不科学、不严谨,且明显带有主观判断性。
“禁用”难以逐个“深究”
网友中也有对帖子表示质疑的,网友丢说,“只有牌子没有具体哪款,一竿子打倒一大片啊”。
国家质验局所公布的不合格商品,会列有商品的详细信息。且通报以“2009年×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为标题,国家质检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合格”的时效仅为一个月,如果没在下个月的不合格信息里出现,即证明商品已“知错能改”。
有意思的是,帖子所列“2009禁用名单”里有露华浓,原因描述为“含有强致癌物质”。而2009年1月至目前,国家质验总局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中根本没有露华浓的任何一款产品。其实,露华浓不合格的信息出现在2007年8月的通报里,是一款染发剂。
如果对帖子里“禁用”的上百种化妆品逐个“深究”下去,只怕还有很多是去年、前年、甚至大前年的信息。
帖子里对于写作目的,有一段高傲而刻薄的描述:“如果你觉得我在胡编乱造那么你可以继续用,没有人会阻止你。但请不要再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妨碍我对别人的善意提醒。同时,祝你健康美丽。”
如作者真是自言的那么“善意”,那么这种“提醒”大可不必。工作人员表示,凡质检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均做了销毁、退货等处理,根本没有流进国内。
一举两得的“老把戏”
因为牢牢抓住了消费者潜意识里的被害心理,这篇《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转载极多。其实帖子作者也只是拾人牙慧,未见得多高明。类似“某某年禁用化妆品名单”其实从2004年就有了。
2004年网上就流传过“国家禁用化妆品”的帖子,经媒体记者报道后,有些单位上的企业严正抗议。其中,“榜上有名”有采诗公司一度想诉诸法律。采诗认为的“国家禁用化妆品”是“非法新闻”,并由代理律师对其进行了证据保全,在广州市白云区公证处作了公证。他们提出,如果这100多家网站不迅速将该名单撤下,采诗将联合80多家受害企业一起上诉,可能会对刊登该名单的100多家网站进行索赔。
像采诗一样敢于高调回应的毕竟是少数,中国俗话“无风不起浪”,特别是生性多疑的消费者,“虽然没毒,到底有个影儿,别人才说它”。与采诗同时“进榜”的企业在面对当时媒体采访时表示,“不希望把事态扩大,更愿意低调处理,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件好事,可能对自己的品牌声誉起到一定的影响。”
低调处理的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两种可行的方法。被冤枉的、心中坦荡的企业,和网站沟通,网站主动删帖;经不起公众检视的、“到底有些影儿”的企业,找找关系花花钱,也能灰色删帖。
于是,这样一篇帖子,不仅能吸引网友关注,也许还能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无怪2004年至今常出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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