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常红、张海燕、高星)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专题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尚新,武警总部司令部办公室主任拓成祥答记者问。
针对有记者关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提到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问题,蒲海清说这是当时两个代表团议案中的核心问题。两个议案,一个是上海代表团提出的,一个是浙江代表团提出的。从这两个议案的情况来看,他们认为可再生能源法应该修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我们对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上的一个问题,即资金问题。现在的这部法律草案中规定的资金是每度电2厘钱作为开发资金,这2厘钱是直接补给电网企业的。首先,电网企业拿到这笔钱,他要收购,要收购就要有所得税,要有税收。另外,这笔钱远远不能解决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以及电网的建设。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基本上是在西北、华北或者沿海等地区,要建设智能电网,就很难收回建设成本。因此,这次在修改中就提出,能不能把“资金”改为“国家性基金”,基金包括的内容,一是每度电贴补这2厘钱的可再生能源资金;二是国家的专项资金也用在这上面;三是其他资金。把这些统统组合在一起就叫“基金”,将来由国家专门的机构和能源主管部门来统一管理这笔基金。这个观点的修改尚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还在讨论当中。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