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授意百余人持械在公众场合斗殴
臧天朔被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歌手臧天朔等人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案已经由北京二中院立案受理。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3年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的那场百余人持械斗殴事件,幕后指使者即为臧天朔。
公诉机关称,臧天朔在河北省廊坊市步行街与孙宝和合作经营一家“朋友”迪吧,吕长春受聘任该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不久后,臧天朔与孙宝和产生了经济纠纷,2003年1月,孙宝和退出迪吧,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了他人。同年6月20日晚9时,孙宝和称索要股份转让款,带着多人到迪吧与副总经理和几名保安发生口角。孙宝和随即给吕长春打通了电话,双方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纠集人员见面。
当时,臧天朔正在他经营的另一家名为“有戏”的酒吧,吕长春立即赶往“有戏”与臧天朔商议对策,最终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纠集了近百人驾车来到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持砍刀、铁管、木棍等凶器与孙宝和带领的二十余人发生械斗,致一人死亡,数人受轻伤。
斗殴后,吕长春即将有关情况告诉了臧天朔,自己潜逃。直到2004年至2005年间,吕长春才又回到北京,并要求臧天朔为其提供住处,臧天朔于是将自己母亲名下的一处房屋提供给吕长春居住。
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吕长春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组织、指使并带领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社会影响恶劣,且二人均是首要分子,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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