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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即可认为是网瘾?
网友齐呼“被网瘾”
晨报记者 李元珺 张 毅
自从“被就业”红红火火地风靡网络之后,“被”字家族又添新成员——“被网瘾”。何谓“被网瘾”?被判定网络成瘾之义。网友何以发明这一说法?皆因研究网络成瘾的专家近日透露,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即可认为是网瘾。
此界定标准引起了网友的普遍不满,不少网友表示现代人的工作与网络结合日益紧密,在这样的情况下用时间来简单判定并不科学。
面对网友的不满和同行的质疑,提出40小时标准的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解释,此说法为媒体断章取义的产物。
一周上网40小时即判网瘾
“我们‘被网瘾’了!”“哈哈,我们都是‘网瘾’患者,可以送去电击了!”近日,这样的言论在各大论坛随处可见,只因为专家的一句话——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
这个说法出自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高雪屏博士之口。据了解,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而这个40小时的标准正是专家团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透露的。专家表示,详细和确凿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若标准成立,IT工作者欲申请工伤
这个40小时标准,在网上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对照这样的标准,绝大多数网友都成了网瘾患者,而网友认为,判定网瘾与否,不应该仅以上网的时间长短来衡量。事实上,现代人的工作已与网络密不可分。
网友“dchie”就是一个离开网络就没法工作的人,他说:“我是做外贸的,天天上班就是收伊妹儿,回伊妹儿。国际长途这个玩意,我们小公司打不起哎。中午休息的时候上上社交网。晚上回家又没什么好玩的电视看,网上找个电影看看。乖乖,我一周上网时间远远超过40小时咯。明天和老板谈谈,不晓得还能公款申请电击去吗?哈哈。”
身为IT工作者的网友“fireyu”看到40小时这个界定标准后,忍不住感叹“IT业的所有人,都是网瘾患者”,“作为一个网络工作者,每天(上网)工作超过10小时,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专家称,成瘾与否要长期观察
以上网时间的长短来判定“网瘾”,究竟是否合理?为此,记者采访了中青百年戒网瘾中心主任,著名网瘾研究专家孔令中。他介绍说,以目前的研究和案例来看,仅仅以时间为网络成瘾标准是很不科学的。网瘾有着较为复杂的形成原因,判定网络成瘾,除了上网时间等量化因素外,还需要将耐受性、戒断反应、对网络的渴求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才能得出结论。而且关于“有的人上网一周左右即可成瘾”的说法,孔令中表示“太短了”,一般来说,网络成瘾行为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后才能得出结论,“起码要观察几周才行”。
此外,记者还尝试联系高雪屏博士,但其所属的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宣传部门的人员向记者表示高雪屏不接受媒体采访,并称有媒体之前对高雪屏的相关采访存在断章取义之嫌,其报道的内容并非高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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