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国家电监会网站消息,自6月中旬电监会印发《关于开展2009年供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供电检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进展顺利。
各地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受检供电企业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较好地完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如实客观地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同时,各受检企业均能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积极认真地开展整改工作。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全国的检查工作将于九月上旬完成。其中,东北区域的辽宁、吉林和蒙东地区已经完成检查,黑龙江省的检查工作预计八月底结束;华北区域的河北、天津、内蒙古、山东已经完成检查,山西省的检查工作预计八月底结束,北京市的检查工作将于下周二启动;西北区域的陕西、宁夏、青海和甘肃已经完成检查,新疆是否开展检查工作将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华东区域的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已经完成检查,江苏省的检查工作预计于9月5日结束;华中区域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和四川均已完成检查;南方区域的广东、广西、海南、贵州和云南均已完成检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