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的老年公寓附近依然聚集着大量围观群众 本报记者 郭亮 摄 |
每名遇难者获赔20万
辽源全面清查老年公寓
新闻回放
8月27日6时30分许,辽源市西安区煤城新村21号楼103室一老年公寓失火,6人身亡,1人重伤。这家公寓入住的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公寓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事发后全省各地严查非法养老机构。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8·27”老年公寓大火造成6死1重伤。8月27日上午,省公安厅副厅长韩英俊赴现场指导,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查明火灾原因。
幸存者尚未脱险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辽源矿业集团总医院烧伤科,火灾中惟一的幸存者崔某在这里救治。
“我哥哥还在昏迷……”在二楼重症监护病房门口,崔某的弟弟说,崔某今年50岁,没成家,没子女,在事发公寓住了一年多。
医生说,崔某全身45%烧伤,35%是三度烧伤,仍处于休克状态,多脏器功能不全,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还需进一步治疗。
遇难者家属获赔20万
李殿中,48岁,患有脑血栓,平时不能自理;孙荣香,60岁,风湿病,不能自理;郑殿芝,87岁;李金生,84岁……
昨日,记者在辽源市民政局获悉,6名遇难者中,已有1人遗体火化。
昨日15时30分,记者在辽源市殡仪馆见到正在处理丧事的遇难者家属。84岁的遇难者李金生(男)的孙女说,爷爷每月有1200多元退休金,但不喜欢与儿女们同住,执意住在老年公寓,住了一年多,虽年岁较高,但没什么大病,平时可以自理,“如果不是房门被反锁,应该能逃过一劫”。
记者了解到,遇难者家属可得到20万元补偿款。李金生的孙女称,签定赔偿协议后即可获得10万,火化后可得到另外10万。
28日当天,已有一名遇难者火化完毕,另有4名遇难者家属与有关部门签定协议,同意于29日上午火化。只有遇难者孙荣香(女)因子女在外地,未能及时赶回辽源市,尚未签定协议。
老板以前外出曾经找人照看
“我姐姐才住进去一个多月,太可惜了……”孙女士擦擦眼泪说,姐姐孙荣香今年60岁,患有风湿病,腿脚不灵,但心态乐观,为了照顾她,今年7月,家人把她送到这家老年公寓。孙女士就住在附近,常去公寓看姐姐,与公寓老板左某很熟,偶尔左某外出办事,她还帮忙照看一下。
这家公寓大约50多平方米,一室一厅,一个小室内住着左某和两个老太太,即60岁的孙荣香和87岁的郑殿芝。大厅宽敞,可容6个人,住着5位老汉。
孙女士说,左某今年48岁,单身,勤快开朗,靠开公寓维持生计。左某收的都是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600元,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左某没雇管理员,但她对几个老人照顾得不错。
孙女士讲,出事前,左某的姐姐来串门,姐妹俩一起出门,离开时没找人来照顾老人,又锁了门,酿下大祸。“老板太大意了!她至少应该像以往一样找个人来照看一下。”孙女士遗憾地说。
专家取样鉴定调查原因
昨日14时,事发现场外围仍设立着警戒线,并有多名民警巡逻,防止有人进入。记者了解到,由省消防总队火灾鉴定专家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正在对火灾遗留的残骸进行取样,通过样本,最终才能鉴定火灾具体原因。
消防部门还对6名死者中的一人进行了尸检,结果为吸入火灾中的有毒气体导致死亡。
同一小区还有“问题”养老院
昨日下午,记者在事发小区24号楼的一个老年公寓走访时看到,公寓内有9张床,住7个老人,屋内散发着刺鼻的味道,老人们都能走动,但公寓内没看到陪护人员。
76岁的韩大爷说每月退休金1200多元,住老年公寓每月交380元,剩下的都用于零花,公寓伙食不错,他对目前的生活表示满意。
如果有事情发生,如何联系陪护人员?韩大爷说打电话,可室内并无座机电话,韩大爷说,他们都有手机,知道陪护人员的号码。
陪护人员在哪里呢?韩大爷说,这栋楼4单元一楼有这家老年公寓的另一个房间,一般陪护人员在那里。记者来到那个房间,里面住着4名老人,门开着,没有看到陪护人员,一位老人说,陪护人员有事请假了,老板出去了。
记者没看到这家老年公寓墙上张贴营业手续,老人们也不清楚是否有手续。
辽源全面清查老年公寓
昨日记者了解到,“8·27”老年公寓大火后,即27日上午,辽源市政府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紧急会议,将利用3天时间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赡养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立即关停;相对规范但还没完全达标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监督其尽快整改。
辽源市每个乡镇都有一家公立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规的私营老年公寓要经过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在消防、卫生、经营场所、托管能力等方面需达到国家民政部门标准,才能取得经营资质。
但目前辽源市老年公寓较多,大部分没有审批许可,只是租一处民房就营业。因为黑公寓充斥,为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对正规老年公寓的管理,由区(县)级民政部门牵头,按规定清查规范,可黑老年公寓的管理却存在困难,因为民政局没有执法权,每次查处都要与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
本报记者 李猛 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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