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残劫匪活活溺死被害人
三人抢劫团伙获刑 匪首彭文光被执行死刑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笑尘)遇到劫匪跳河涌,希望躲过一劫。谁想,以彭文光为首的三人抢劫团伙却追游至对岸,凶残暴打被害人后将其活活淹死。
凶狠:
拿着铁管跳涌追打被害人
2007年10月18日晚20时许,彭文光提议并纠集刘老二、秦阿牛二人密谋抢劫。秦阿牛从出租屋拿出两根铁管后,彭文光驾驶其无牌摩托车搭载刘老二、秦阿牛到顺德区勒流镇龙眼到富裕的龙冲路段寻找抢劫目标。
当天21时40分许,被害人陈某骑自行车经过,秦阿牛趁被害人不备将其从车上踢倒,并和刘老二用拳头殴打他。陈某丢下自行车往前跑,彭文光回头阻截。
陈某情急下跳入路边河涌,彭、刘两人也跳下河追赶,秦阿牛将自行车推到路边草丛原地望风。到了河对岸,陈某不幸被追上。彭文光将其脸朝下按在地上,刘老二用铁管殴打他后脑部,彭文光也拿过铁管殴打陈某,至其无法动弹。
彭文光搜走陈某的手机、现金100元及信用卡一张。之后,彭文光、刘老二将尚有反应的陈某拖到河里活活淹死,三人逃离现场。
掩饰:
抢得手机放进碎料机
彭文光在逃跑中丢弃了信用卡,第二天在厂门口撕碎抢来的100元,并请老乡彭某为自己作伪证。秦阿牛则指使白某将抢得的手机碎在厂里的碎料机中。
佛山中院认为,被告人彭文光、刘老二、秦阿牛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之后,彭文光、刘老二将仍有反应、但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陈某拖入河涌中,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一审判决彭文光判处死刑;刘老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秦阿牛有期徒刑八年。三人赔偿陈某家人120786.1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彭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并经最高法院核准,近日佛山中院对罪犯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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