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一些地方强令推广砖混结构,是因为“有利可图”。那么,利在哪儿?
穆棱市农委能源办主任朱未来告诉记者,2008年,在黑龙江建一个农村户用沼气池资金标准是:国家补贴1200元,省里补贴1200元,市县补贴800元,农民自己出资800元。
“我们县里资金都配套到位了。”朱主任介绍说,考虑到农民的负担,市农委采取了“以工代赈”的方法,没再收取农民的800元钱。
“各方投入的资金加起来一共是4000元,而据保守估算,建一个砖混结构的沼气池,成本不超过1500元,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建砖混结构的真正原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他同时告诉记者,黑龙江不少地方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四方村村支书张玉文这样描述他亲眼看到的沼气池施工过程:“建造一个标准为8立方的沼气池,我们村大致一个池体用红砖1000块,水泥4—5袋,两人(施工人员)一天早早干完了。”而记者从哈工大建筑设计院了解到,国家规定的8立方米红砖户用沼气池的材料用量与工时远不止这样就能够完成。
8月10日下午,记者在黑龙江省能源办公室见到了省农委农村能源办主任鄂佐星。刚刚开会回来的鄂佐星一面收拾桌子上纷乱的文件,一面对记者说:“刚开完会,马上还要出去,不能接受采访。”关于黑龙江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情况,鄂佐星表示“才刚刚开始(建设),量还很少??”,并拒绝介绍详细情况。
但随后,记者在省农委能源办综合处提供的《全省农村能源建设2008年工作总结》中却看到这样的叙述:“2008年,全省新建户用沼气池11万个,户用沼气项目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地),并在83个县(市、区)的1549个村展开;2008年,争取国家各类农村能源建设资金1.77亿元,省级投入专项资金1.08亿元,市县安排扶持资金4000多万元,农民和企业自筹2.9亿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从这份工作总结中可以看出,仅2008年,国家和省里就投入专项资金3亿多元,这说明,黑龙江省农委农村能源办在农村能源的开发和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样是这份报告,却令人高兴不起来:一面是新建的11万个沼气池和总金额超过6亿元的专项资金;一面却是大量的沼气池报废停用。
8月24日下午3时,记者又拨通了黑龙江省农委农村能源办主任鄂佐星的电话,对于黑龙江农村户用沼气池大量报废一事,鄂佐星表示,“(沼气池)大量报废那是造谣,我正在开会,三两句话说不清楚。有时间我给你打电话。”随即挂断了电话,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并没有接到来自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办的任何信息。
8月12日,黑龙江省某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国家2003年8月26日试行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这样的规定:中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这句话,就是相关部门坚持只用砖混的政策依据。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黑龙江、吉林、内蒙等高寒地区,根本不适合用砖混结构建设沼气池,大量的报废的沼气池就说明了问题。”
该人士甚至表示,在黑龙江,农村沼气工程已经形成了产业链,从政府资金管理和使用,到水泥、沙子(政府不负责沙子)、红砖等建材,到工程招标,暗箱操作随处可见。“砖混结构沼气池,"建了废,废了再建"也就不足为奇了,坑害了国家和百姓,肥了自己的腰包。”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基层农村能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村民都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据知情人士透露,黑龙江省讷河市2003年、2004年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成沼气池1000多处,2006年又申请到国债资金240万,建设户用沼气池1000户,但所建沼气池均不能正常使用。原讷河市农村能源办主任张本良(音)因套取、贪污沼气工程款已被依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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