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在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
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
卫生部部长 陈竺
(2009年7月29日)
今天的协调会,在啸宏同志主持下,时间安排得很紧凑、内容很充实、效果很好。
四川、甘肃、陕西3省卫生厅汇报了灾后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进展情况,江苏、浙江、河北3省做了经验介绍,其他对口支援省(市)也都全面介绍了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还请四川省绵阳市和阿坝州2个市(州),以及四川省北川县、青川县、彭州市,甘肃康县和陕西宁强县5个受援县(市)汇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进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同志们讲真话、讲实话,言语之间无处不展现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民族精神,体现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刚才,四川省人民政府陈文华副省长代表灾区3个省对对口支援省(市)表示了真诚的感谢,也对灾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下一阶段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和重要意见,我和啸宏同志都赞同。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
对口支援是党中央、国务院集全国之力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部署,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是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医疗卫生恢复重建工作,卫生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09年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有关省(市)努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总体安排和我部工作要求,各对口支援省(市)卫生厅(局)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大局出发,全力以赴,积极为灾区卫生系统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受援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志们也全力以赴与支援省(市)密切协作,1年多来对口支援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组织协调机制日趋完善。
对口支援省(市)卫生厅(局)把对口支援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科学防控、省外与省内对口支援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完善机制。各受援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和对口支援省(市)的支持帮助下,积极主动整合当地医疗资源,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基本建立了协调畅通、运转有效、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上下对口、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各对口支援省(市)主动与受援县(市)就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项目进行接洽,积极筹措并优先安排卫生建设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医疗设备,绝大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已经竣工,总体进展良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11个部委印发的《公共服务体系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确定了51个重灾县恢复重建卫生项目1,671个(不含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420.57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17.71亿元。其中,四川99.51亿元,甘肃12.68亿元,陕西5.52亿元。截止今年7月20日,开工建设项目1443个,其中已经竣工231个,已经投入资金87.05亿元,分别占规划总数的86.36%、13.81%、73.95%。其中,四川省开工建设1,190个占该省规划项目数的88.54%,已竣工198个占14.73%,已投入76.95亿元占该省规划投资的77.32%;甘肃省开工建设166个占77%,竣工18个占8%,投入资金7.71亿元占60%;陕西省开工建设87个占78%,已竣工15个占13%,投入资金2.39亿元占44%。
根据3个灾区省上报的数据汇总,24个受援县(市)规划建设项目676个,投资54.1亿元,建设规模176.52万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经落实投资的项目597个,占规划项目数88.31%。已开工建设566个,占规划项目数83.73%。
(三)业务支援有序进行。
根据受援灾区需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疗、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人员赶赴灾区,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业务对口支援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从对口支援工作启动到2009年7月20日止,19个对口支援省(市)共派出80余批约7,300人(次)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诊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及卫生机构重建等工作。高峰时,省外、省内派驻受援县(市)援助人员超过3,500人,达到受援地区原有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5%,是因灾卫生技术人员减员数的14倍。派出省(市)不仅对派出人员数量,而且对专业结构、相关管理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切实满足受援地区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同时还研究制定了援助人员的职称晋升和福利待遇等相关政策,努力解决派出人员工作、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四)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恢复。
对口支援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灾区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克服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灾区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赢得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一是与抗震救灾卫生紧急救援阶段工作实现了平稳交接,迅速恢复了医疗服务秩序。二是拓宽诊疗项目,帮助当地医院开展了一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时满足群众医疗救治需求。截至目前,各级医疗队诊治灾区病人超过120万人次。三是免费培训灾区医疗、防疫、卫生执法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提高当地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康复医疗和心理援助工作。帮助建立和完善灾后心理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大众心理康复宣传以及高危人员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五是大力开展疾病防控与卫生监督工作。工作人员深入村、组、社区、居民点,现场指导实施消杀工作,组织疫苗接种,开展饮用水、食品以及环境卫生等监督监测,提高应对重大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受灾地区始终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圆满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阶段性目标,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肯定。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援建方和受援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扎实工作的结果,更是对口支援人员和灾区医疗卫生人员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卫生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请各位厅局长转达对工作在一线的对口支援同志们亲切的慰问,请陈副省长、沈骥厅长转达对灾区卫生人员亲切的慰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恢复重建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出成绩,但距离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医疗卫生机构重建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个别对口援建省(市)及灾区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优先安排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工作,致使项目相对滞后。二是部分灾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片面地把恢复重建视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契机,盲目追求规模和档次,业务用房建设存在超规模超标准现象,资源浪费和投资缺口问题并存。三是恢复重建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对口支援省(市)片面追求形象工程建设,造成县(市)医院等大项目建设进展快,乡镇卫生院等小项目重视程度不够,进度明显滞后,甚至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投资不能落实。四是建设管理上双方协调不够,信息不畅通。五是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支援机制有待完善。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支援组织协调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部分支援省(市)与受援省的协调沟通力度不够,影响对口支援效果。一是对灾区医疗卫生人员需求数量、技术层次、专业结构及工作条件缺乏科学评估。一些省(市)派出支援人员队伍层次偏高、设备先进,但因灾区条件限制无法开展工作,造成人才和资源的浪费。二是对支援人员选派标准、工作授权、管理措施、福利补助等缺乏统一明晰的政策,支援人员开展工作的经费多未落实。三是各支援省(市)及灾区省都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工作,但缺乏统一协调,且由于基层人员基础水平低等原因,短期出省培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医疗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仍面临困难。
一是永久性医疗卫生用房尚在建设之中,板房医院缺乏完善的医疗基础设施设备,只能进行简单的医疗服务,很多常规医疗技术无法开展,且存在院内感染隐患。二是因职工伤亡、灾后心理创伤及灾后业务收入较低等原因,灾区部分医务人员情绪不稳定,致使医疗工作受到影响。三是灾区伤员康复治疗费用不足,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缺乏,影响伤员康复治疗。四是开展心理卫生工作面临特殊困难。灾区群众心理卫生方面的需求很大,但灾区精神卫生网络不健全、力量薄弱、治疗经费不足。五是灾区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卫生整治、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等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四)地震灾区不断新发的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给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增加了新的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结合大家讨论意见,对下一步工作重点我提出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医疗卫生系统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完成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重建进展,还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大会上又明确提出“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原定3年的目标任务”。医疗卫生作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恢复重建内容,要从投资落实和实施安排等方面重点、优先予以保障,更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展,确保按照中央确定的统一时间要求完成重建任务。为顺利实现目标,对口支援和受援地区都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到位。
(二)加大协调工作力度。
卫生对口支援恢复重建涉及人、财、物、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在组织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需要同步恢复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援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与受援县(市)沟通协调,按照卫生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安排配备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支援任务。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树立主体意识、主动意识、主导意识,积极做好对口支援有关准备工作、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要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事求是地提出恢复重建需求,杜绝盲目攀比心理;要在利用对口支援力量基础上,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内外结合,使灾后恢复重建成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起点、新机遇,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双方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做到工作及时协商、情况及时沟通、信息及时通报。四川、甘肃、陕西3省卫生厅要主动加强与支援省(市)卫生厅(局)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两方面的情况和信息,加强对受援县(市)恢复重建工作指导,保证对口支援工作的高质、高效。
(三)加快恢复重建进度。
三年建设任务两年完成,医疗卫生恢复重建作为优先领域,必须加快进度。对口支援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和本省(市)派驻灾区的援建机构,对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在分配安排恢复重建财力时,优先满足医疗卫生恢复重建需要,帮助灾区解决投资缺口困难。受援省、地(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继续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方式、多种渠道争取投入支持,确保恢复重建投资不留缺口,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加快进度绝不能忽视建设质量,要把医疗建筑作为生命线工程看待,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提高抗震设防标准。要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各方面严格要求,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做到监控有力,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安全。各地要抓典型,推广先进县(市)的经验,以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四)坚持科学重建。
医疗卫生工作最讲究科学,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其恢复重建绝不能脱离科学。尤其是在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中,必须遵从医学科学规律,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功能布局。绝不能脱离中国国情、省情、市情、县情,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切忌贪大求全、盲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中央领导同志在灾区调研时多次强调,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防止超规模、追求奢华。恢复重建也要考虑今后的长远发展需求,可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确保达标基础上逐步完善。
对口支援省(市)和受援省、地(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公共服务体系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卫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参建各方按照国家规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个别规划项目确实需要调整的,要在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前提下,报灾区省人民政府严格论证批准,并报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央有关部门将结合即将开展的灾后恢复重建中期评估工作研究确认。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对口支援省(市)和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灾区医疗卫生人员对口支援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一方面,要根据灾区实际需求,科学安排对口支援人员、调整队伍规模和结构,提高对口支援的针对性。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灾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结合住院医师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和康复医学培训项目,帮助灾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技术水平,为当地医疗卫生人员最终承担群众防病治病主体责任奠定基础。要大力宣传对口支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他们的事迹以及彰显的优秀精神和品质,同时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医疗卫生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勇于改革创新。
灾区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工作重点要求,一手抓重建,一手抓改革,在全面完成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任务的同时,加快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要在改革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积极落实经费补助政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灾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恢复重建效益。要与医改近期重点工作相衔接,以医改为动力和契机,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缺乏问题。
(七)加强心理康复和心理卫生工作。
灾区心理康复和心理卫生工作问题突出,中央领导和地方政府领导都很关注。各对口支援省(市)要将灾后心理援助工作作为对口支援整体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派遣专业人员、举办师资培训等方式,加强灾区心理康复能力建设。
(八)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灾区要根据新的人口分布、服务半径和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二是对口支援省(市)要帮助受援县(市)制定医疗卫生专项规划,完善诊疗护理工作规范、临时医疗机构医疗流程、院内感染控制等业务制度,进一步改善板房医院基础条件、补充必要医疗设备,同时建立与省内、外定点医院协同服务机制,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三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整合康复资源,加强基层康复人才培训和指导,切实发挥家庭、社区和医院不同康复功能,实现分类指导,促进伤员康复工作。四是大力整治灾区环境卫生,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开展健康教育。五是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部门,保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卫生检测能力和水平,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提升灾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省(市)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灾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要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契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卫生对口支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灾区人民再建美好新家园做出不懈努力,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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