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认为,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目标考核。
企业依靠质量创品牌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的积极性高涨,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初步形成了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坚持把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加快农业产业升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实现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标准、检测、监督、认证”工作,努力提高“全程控制、质量追溯、安全监管”能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认证取得重大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建议:
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监管协调机构。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机制和监管体制。在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准出监管的同时,加快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和监督农产品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安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以及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制度。
二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要安排充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确保检测机构及硬件配套建设和必要的日常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检测人员培养和使用机制,逐步设立重点乡镇中心检测机构,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检测规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余武朱海军)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