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世世代代与田地打交道的农民,能当上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荣幸,这说明我们农民的地位高了,农民的权益更加受到重视了……”昨日,对湖南省祁阳县下马渡镇大桥湾村村民刘铁桥等6名实实在在的农民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在该县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湘南向他们颁发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同时获得任命的还有40名来自祁阳县各条战线的同志。
这次新任命的47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他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反响很好,而且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养的,是县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经过推荐、审查、筛选,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予以确认的,他们经培训后将正式上岗。
为搞好这次人民陪审员增选任工作,祁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从内容和方式上进行了创新,拓宽了选任范围,注意吸收了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各类人员,注重了选任人员的法律、文化素质,考虑了群众的公信程度,涉及面广,涵盖范围宽,历经时间长。这次共选任出47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女性10名,农民7名,社区干部4人,退休干部1名,自由职业者9名,在职人员仅占11名。
面向农村选任人民陪审员,在祁阳县尚属首创次。祁阳县农村人口多,各类涉农刑事、民事案件较多。县人大常委会考虑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办案件实际和特点,决定从农村选拔一批人民陪审员。
祁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湘南说:“选任农民为人民陪审员,就是要提高基层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些农民陪审员都来自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对一些民风民俗和农村生活状况比较了解和熟悉,尤其是对那些涉农案件的当事人有很大的亲和力和说服力,便于沟通协调,便于调解息诉。在司法审判中,他们不仅仅是"审判员",还是"监督员"、"调解员"和"宣传员"。对一些涉农案件的审判、监督、调解和法律的宣传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与刘铁桥同时接过任命书的黎家坪镇石子岭村村民唐新民说:“我当过兵,种过责任田,当过村干部,作过司法调解员,但是,能成为一名正式的人民陪审员是我一生中最光荣的一件事,特别是接过任命书的那一刻,我心情特别激动,作为一名来自田间地头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有了这份荣誉后,我要更加努力,一定抽时间多学点法律知识,并盼望早日坐上审判席。”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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