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9月1日电近日,山东省青州市黄楼镇的4名农家青年每次想起不久前因交通事故双方发生持械殴斗而两败俱伤的窝心事来,就懊悔不已。
2009年8月16日晚20时许,在青州市东方路一路口北侧,青州市黄楼镇农村的孙某等人驾车与同镇农家青年李某、李某某、李某某某等人的车子发生了刮碰。
因双方协商未成,后来年青气盛的双方持械殴斗。结果,孙某将李某打至轻伤,随后逃跑了。自甘吃了亏的李某、李某某、李某某某一怒之下手持棍棒、石块等物什将孙某的本田吉普车车玻璃、车大灯等处砸烂了,后来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车损失价值17326元。辖区青州市瓜市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行动,依法一一将4位涉嫌犯罪嫌疑人“请”进了派出所。经审查,他们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孙某、李某、李某某、李某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青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之规定,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这起本来平常、完全可以通过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的交通事故因为双方不冷静发生械斗,并最终双双走进班房的犯罪案件,令人沉思。(刘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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