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重视本报报道 市农委积极介入查处
本报讯 本报报道《买回的大米里有瓶高度农药》,引起了国家农业部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农委相关部门尽快查明此事,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调查经过和查处结果等,以书面报告形式回复农业部。
昨日中午,市农委相关人士致电本报记者表示,昨日一早,国家农业部相关负责人通过网络,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致电市农委,要求尽快查明此事,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回复农业部。
随后,市农药监测站站长李伟和农业执法总队队长刘大智向记者详细询问了在涪陵区和主城区出现销售和使用“磷化铝片剂”的店铺和米库的详细地址,以及“受害人”陈先生的最新状况。
刘大智表示,农业执法人员将立即分赴各地展开暗访调查。他说,虽然目前我市尚未出现过因磷化铝中毒的悲剧事件,但磷化铝作为农药制品在市面上进行销售的现象,的确存在并被允许。关键在于其药剂配量、使用方法,必须严格遵照使用标准和使用说明,类似涪陵该超市直接将药瓶钻孔后置于米桶内的作法和超剂量使用药剂的作法,是被严格禁止并将受到查处的。此外,销售磷化铝等农药制品,必须具备农药销售许可资质,高毒药剂不是随处可以买卖的,无证销售也在查处范围之列。
首席记者 黄艳春 记者 朱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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