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水扁妻儿等5人涉伪证罪一审被判刑 |
□晨报记者 吴 飞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妻儿所涉伪证案于昨日下午4时一审宣判,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涉嫌教唆伪证,被判刑2年,减刑为1年;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涉嫌作伪证,被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则因在特侦组及台北地方法院侦审陈水扁案期间,也有多次供词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认为有作伪证之嫌,也被列为被告,因此被判刑1年6个月。
台北地检署于7月17日对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和陈敏薰5人提起公诉。
台湾检方“查缉黑金行动中心”2006年间侦办“公务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收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的消费发票进行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事先教唆3人向检方作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指示作了证述。
吴淑珍须进监狱服刑
据厦门日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审宣判,5名被告均未到庭聆听判决。法官依伪证罪判刑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1年,依教唆伪证判吴淑珍2年。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4人因符合减刑条例,且在判决前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获减半为6个月、1年,全案仍可上诉。
至于律师为4人请求缓刑,法官认为,吴淑珍、陈致中、赵建铭都还涉及其他刑事案件,且陈幸妤姐弟除将发票提供吴淑珍请领“国务机要费”外,还有多笔私人支出也申报“国务机要费”,当中有无涉及犯罪,还待侦查,因此4人都不给予缓刑宣告。
根据相关规定,伪证罪不得易科罚金,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3人刑期较低,可以申请改服社会劳动,不用坐牢,而吴淑珍则必须发监服刑。不过由于全案仍可上诉,未来还可能有二审三审,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另外,因未予缓刑,所以陈幸妤等人在此期间仍不得出境。
而同案的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熏因其犯罪行为不合减刑条例之减刑要件规定,加上拒不认罪的态度问题,因此被判刑1年6个月。
陈水扁称做好被重判准备
昨日,对于家人所涉伪证案宣判,仍在台北看守所里的陈水扁未发表谈话,倒是对自己所涉案件9月11日将一审宣判,再度透过幕僚表示,已经做好被重判的准备。
伪证案只是陈水扁家族所涉案件之一,9月11日下午4时还将迎来“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四大弊案的“重头宣判”。至于陈致中夫妇申请认罪协商遭特侦组拒绝,重启普通审理程序,能否赶得及一并宣判仍有变数,若审理进度不及,最可能的情况是将陈致中夫妇部分另案审结。
台北地院共受理特侦组起诉的陈水扁家族弊案14名被告,其中陈水扁、吴淑珍等7名被告已经完成言词辩论;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力拓营造董事长郭铨庆等6人申请认罪协商被拒,吴淑珍好友蔡美利则因重病,迄今无法出庭受审。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