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鑫与太太十指紧扣到庭应讯。图片来源:文汇报
新华网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大学医学院前院长林兆鑫,昨(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指他侵吞病人给港大的捐款,涉及近400万元。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日宣判,林获准以30万元现金保释候判。
他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林兆鑫是肠胃科权威,任职港大近40年,病人及同业都为他写求情信,称赞他是好医生。但法官强调案情严重,不排除判处监禁。
林兆鑫本来另外被控33项诈骗及盗窃病人诊金的罪名,指他在2003至06年,以私人公司户口,收取20名病人、合共21万元的诊金,有关控罪获律政司同意不予起诉,交由法庭保存。
现年65岁的被告林兆鑫,昨在妻子和亲友陪同下出庭。被告分别向医管局和港大,分别作出4万6千多元和396万元的全数赔偿。港大发言人昨亦发表声明,表示已改善港大临床部门的私家诊症服务及收费安排。
案件明日宣判 获准30万保释 法官李瀚良形容案情严重,其中被告被港大查问可疑诊金去向时,竟联络有关病人企图掩饰罪行。另外,法官指涉款巨大,质疑辩方所指被告盗用的金钱只是用以有关医学院的日常交际费和营运上的说法,辩方解释,被告仅花掉了200万元在有关开支上。
控罪指,被告于03年9月至06年1月期间,身为公职人员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包括未有申报其港大医学院院长身份与其私人公司GastrointestinalResearch(简“GR”)存在的利益冲突;促使3名病人李志强、丘树声及庞钦瑞的捐款支付至“GR”的银行账户中;及误导12名病人将诊金存入其私人户口内,12名病人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首任行政总裁辛汉权,每次盗取诊金由3250元至9500元不等。
病人起疑向医院查询揭发 案情指,案发期间,被告安排其私人病人在玛丽医院进行内窥镜治疗,并要求该批病人将诊金存入“GR”的银行户口中,惟被告在未获港大授权下,向上述病人发出以港大及医管局作抬头的收据,亦未有向港大交代有关诊金的去向。事件曝光源自被告1名私人病人郭石开,他在2006年7月于玛丽医院进行内窥镜治疗后,支付了9500元诊金,惟后来郭又收到医管局发出的250元帐单,郭起疑向医院查询。医管局及港大翻查帐目,发现从未收取郭费用,港大财务部遂向港大校长报告及要求被告交代。
被告于06年12月相约郭外出见面,被告向郭解释因为医学院的临时行政安排,遂将郭支付的9500元诊金存入“GR”户口,被告向郭建议将1万元现金交予郭,而郭开出一张以捐款为名、抬头人为港大的1万元支票,令有关帐目清晰,郭同意。同时,被告回覆港大财务部指郭的投诉只是一场误会。惟港大查核被告有关帐目后,终揭发事件,廉署接手调查,于07年3月拘捕被告。 (来源:新华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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