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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雄,1953年7月出生,广东广宁人,1983年10月入党,197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年2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2003年3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工作责任重、法律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作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这种态势更为明显、考试安全的压力更大。
广东不仅创造了司法考试的多个全国第一,还在组织、服务等方面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模式与措施。
广东针对国家司法考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专门报告递交司法部,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本报记者 邓新建 本报通讯员 李晓 罗伟华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中国职业资格第一考,公众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而作为司法考试大省的广东,每年的报考人数都位居全国前列,占报名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广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司法考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既抓考试保障工作又抓考试服务工作的“两手抓”做法,实现了依法履责和服务社会的“双赢”,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7月14日,该省先后共有近二十万人报名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占15%以上,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
多措并举保障司考安全
记者:司法考试的考生构成日益复杂,不仅有法检等部门的公职人员,还有各行各业的社会人员。加上港澳台地区的居民也参加广东的考试,涉外因素、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这些因素组合,使得广东的司法考试工作与其他省份相比,组织难度明显增大,而且要求更高。那么,广东省是如何攻克这个难题,以确保考试万无一失的呢?
陈伟雄: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工作责任重、法律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作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这种态势更为明显、考试安全的压力更大。为此,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制约、应急处置到协调联动等一系列考试保障机制体系。
首先,广东从省司法厅到地市司法局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由司法厅长、地市局长负总责,主管厅、局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而且,在省司法厅与地市司法局、考区与考点、涉考学校与监考人员之间,都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其次,建立考试监督管理机制。考试期间,省市两级组织派驻纪检人员到各考区、考点监督、暗访,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督。
此外,七年来,在司法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广东省司法厅还对考试报名管理、考务组织、考场规则、试卷保密、违纪处理、资格证书管理及资格档案管理等诸多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规章制度,对考试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职责等进行了精心设计、细化和规范,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联动配合确保公正公平
记者:司法考试舞弊现象时有发生,例如试卷泄密、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如何才能有效地打击舞弊行为,维护司法考试的公正公平?
陈伟雄:试卷安全保密是国家司法考试的生命线。为了有效保证试卷的安全保密,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防范。广东司法厅不仅与各考区、考区与考点、试卷保管和押卷人员、监考老师层层签订《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状》,还与保密局、监察部门紧密合作,及时调整充实省市保密机构人员,专门成立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小组。
在考试前,司法厅和省保密局还专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考区试卷存放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试卷保密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试卷接收、运送、分发、保管等各个具体保密环节实施全程跟踪。由于工作到位,连续七年未发生试卷泄密、失密事件。
为了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通过狠抓考风考纪,广东的司法考试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考场秩序。在加强考风考纪规章制度建设和考试纪律宣传教育的同时,广东突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以“人防”为主的工作原则,采取“严防”与“严惩”并重的手段,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对考场违纪舞弊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尤其是针对日益猖獗的高科技作弊行为,广东各地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争取当地保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公安机关等部门支持配合,为司法考试架设“安全墙”,有效地维护了考试的公正公平。
科技力量创新司考服务
记者:司法考试与司法行政系统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在为考生服务方面推出了哪些有特色的措施?
陈伟雄: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基于这种思想,广东始终把司法考试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把为考生服务贯穿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过程,塑造了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形象。
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在网络信息化服务方面创造了司法考试的“四个”全国第一,即率先在全国开发建设了司法考试专门网站;开发首个考务管理系统软件;率先在全国试点推行了准考证主副证模式;首创考生成绩网络自动发布系统。
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为考生的服务,还体现在服务的人性化和个性化两个方面。在人性化方面,充分考虑各个报名人员的时间安排,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由原来按报名顺序确定方式改为由考生自行选定方式。对已经参加过司法考试但成绩未合格的再报名考生,开辟现场确认快速通道,重复利用考生的资料信息,报考人员不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就可以直接领取准考证。
在个性化方面,对全省合并考区的考生,考虑环境陌生、情况不熟对考生可能产生的影响,指定合并考区的地市提供食宿方便和考场指引,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考。对港澳台考生竭尽所能为其提供方便服务,比如为方便港澳居民参考,深圳、珠海在离通关口岸就近设置考场。为做好2008年台湾居民深圳考点参考工作,深圳市司法局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制定了单独的工作方案。
探索改革完善司考制度
记者:随着国家司法考试逐年举行,目前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同样面临着一些改革、完善的问题。比如司法考试统一职前培训问题、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相衔接问题、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以及法官、检察官录用、选任相衔接的问题等。那么,广东省在这方面是如何应对的呢?
陈伟雄:在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争取在完善和健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上有所作为:对全省两万多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从业、择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统计分析,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专门报告递交司法部,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集中围绕“国家司法考试与法检机关及公职律师所等公务人员录用制度的衔接”和“如何解决广东省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短缺”等课题进行了调研,向人事组织部门提供了参考意见。
下一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加大力度,以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完善落实司法考试的各项举措与制度,从有利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解决广东贫困边远地区和基层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广东考区工作,为政法队伍建设和国家法治建设选拔更多的合格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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