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警告那些有兴趣申请创造就业签证的外侨,要是他们违反在国内的居留条件的话,他们可能会失去这种特权。
移民局长利曼兰发出这一警告是因为他宣布移民局已经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监控申请特别创造就业签证条件和规定的外侨的遵守情况。
特别创造就业签证持有者可以无限期地留居菲律宾,要是他投资或为一家至少雇佣10名全职菲律宾劳工的公司企业工作。
利曼兰说:“我们必须制定必要的机制以确保这种就业签证项目不会被那些出于不良动机的外侨所利用。”
他补充,外侨不得操纵或是利用特别创造就业签证项目,因为该项目的启动是为了鼓励外国人在国内做生意并向菲律宾人民提供就业机会。
依据7月29日发布的备忘录,一个由四人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被创立,移民局行政助理加俞牙律师被提名为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负责核查特别创造就业签证申请人投资或工作的公司或机构的存在;对公司进行监察以核实该家公司确实雇佣10名或以上的菲律宾人;上报这些劳工的工作环境。
所有特别创造就业签证持有者和他们相应的企业归这个委员会监督。
依据总统阿罗约在08年11月签署的行政令,移民局自4月起开始执行特别创造就业签证项目。
根据法规,特别创造就业签证是签发给一名雇佣或为一家雇佣至少10名全职菲律宾籍劳工的外国人。雇佣的职位包括了管理,行政,专业技术,有手艺或没有手艺的人。
申请这种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证明他或她在菲律宾拥有合法移民身份;从事可行和可持续性商业;行使管理职能并有权雇佣,提拔和开出员工;证明有真实意图无限期旅居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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