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收“维护费”之类的景区管理者,应去杭州学一学西湖取消门票的经验,应该算一下法治形象的破坏对当地投资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账。
继丽江收了8年的“古城维护费”之后,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近日下发对大理古城和洱海资源保护收费标准通知称,云南省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
消息既出,几乎被一边倒地质疑为“竭泽而渔”、“宰客自肥”。质疑大都集中于监管难、收费不透明、支出未必真正用于古城保护。如审计显示,2007年丽江古城维护费收入1.68亿元,大部分被用于人头经费、归还贷款、提取还贷准备金,并没有多少真正用于古城保护本身。审计还表明,5000万元本来安排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组成部分束河古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被用于建设丽江机场;另外500万元则被当地用于大丽铁路的灯光工程建设项目。
事实上,稍微了解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人都知道,目前幸存下来的多数古城,如山西平遥等,它们得以侥幸“保护”下来,恰恰不是得益于当地政府有足够的保护经费!而一旦有钱,像南京古城,就算是几十位院士奔走呼号,也未必能够抵挡得住开发商的推土机。
即使像丽江这样只能靠旅游和文物吃饭的地方,所谓的保护也往往与过度开发画等号。丽江古城维护费收了8年多,从基础设施看确实是比以前好了很多,但充耳的是酒吧街整夜喧闹的流行音乐,满眼是古城周边拆了老房子新建起来的建筑。
问题的根本还在于,随便发一个文件就可堂而皇之地向路人、向经营者收费,这种“欲收之费,何患无辞”的做法,与法治的要求相契合吗?
“古城维护费”这样一个收费新名目是丽江首创,全国没有第二个地方收这样一笔费用;而现在大理也开始要收取古城维护费,由此滥觞开去,“丽江特色”就有可能随时成为更多地方的“特色”。否则,凭什么丽江可收,大理可收,其他地方就不可收?
依此类推,如果有一天,全国各地的各个景点都围起篱笆,全都收起“自然资源保护费”、“古城维护费”来,这样的“名片”拿出去,我们拿得出手吗?
“古城维护费”的泛滥,充分说明了一些景区管理者的短视和无能,他们只会用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办法与民争利、与游客争利,而不是用更为远大的目光、更为开放的心胸面对市场和未来。他们该去学一学杭州西湖,学一学他们如何取消门票开门迎客,又如何因此取得了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税收。
我们还应该算另外一笔账,就是法治形象遭到破坏对当地投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账。“古城维护费”是对每一个进城者的首张名片,这样的“名片”因其在国际国内的“特立独行”一定格外令人“印象深刻”。一个真正的投资者,决定投资前不可能不对当地的法治环境进行考察。即使你为招商而引进的贵宾们可免费或由当地接待部门买单,但他们还有亲友,再好的广告都不如口碑,这是积极收费的景区管理者需要冷静思考的。(童大焕,媒体评论员)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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