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09年9月2日完成台本
——综合素质评价,别只是看上去很美
演播室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按照分数的高低录取学生,这是我们常识中的高校录取考生的一种做法,但是山东临沂的师范学院最近却改变了这种做法,结果是高考分数高的这些学生有的却被淘汰了。面对这种做法,这种尝试,质疑的声音也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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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12名已经被提档的高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被退档了,尽管他们的高考分数比很多被录取的学生还要高。这就是几天来,不少人关注的一个热点新闻。在关注的同时,很多人也将目光投向了发生此事的所在地——山东临沂师范学院中文系。
王耀辉(临沂师范学院教授):
综合素质评价我们有四个项目,第一就是中学语文会考成绩。第二就是素质教育有个选修模块,语文类课程我们要看比例和选修课语文类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分数。第三个就是中学给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性的意见,优秀还是良好,我们要求至少是良好以上。还有就是这次的高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必须达到100分,就是这四项,我们把这四项综合起来,形成一个量化的体系。
解说:
在这四项指标里,有三项是实打实的成绩,还有一项中学评价,指的是班主任或学校对考生做出的综合素质的评价。
我们在山东省教育厅的网站上下载了这张中学学生素养评价表,从这张表格上,我们可以看到学生素养共包括六大要素,分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最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此外还有班主任评语,公众的担心也恰恰体现在这个主观的评价上。
王耀辉:
从我们今年审阅的这些综合素质表来看,确实也有不太规范的情况。
解说:
类似的情况在新华社记者的采访中,也得到了证实。山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招考人员说,有的高中学校所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明显缺乏严肃性,如有的学生某些评价项目六学期全A,有的六学期全B,有些学生报告里拼凑虚假的痕迹明显存在。
临沂师范学院的招生改革,无疑让高中阶段的评价重要性上升,但是这种主观的评价能否经得住考研,又能否做到真正的公平,依然存在疑问。
主持人:
好,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首都师范大学的劳凯声教授。劳教授我们看,临沂师范学院的这种做法就是用1:1.2这样的比例,把合乎标准的分数线够了的这些学生先招到学校里面去,但是接下来的排名就不是再按照分数了,而是按照他自己所列出的一个叫做综合素质考评,于是高分的学生反而被刷下去了,您怎么看这种做法?您认可吗?
劳凯声(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实际上临沂师范学院的这个做法并不是他们的独创,我们过去高考制度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做法。一般来说,一所学校在录取学生的时候,招生部门也是按1:1.2的比例向高校投档,然后在1.2的范围里头,高等学校有自主录取的这样一种权利,高等学校就可以根据其他方面的条件,因为我们录取一个高等学校的学生,他是按照德智体各个方面综合考察,最后来录取的。所以这种办法应该说是一个老办法,但是为什么现在反而看起来像是一种新的做法。
主持人:
您觉得是为什么?
劳凯声:
就是因为后来逐步的考试的比例越来越大了,也就是说考试的成绩最后成为唯一的录取标准,而其他方面的条件反而成为次要的,甚至不成为录取的标准。现在又重新回过头来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会引起很大的争议。
主持人:
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按说我们提素质教育提了很多年了,这一次山东临沂师范学院能够这么做,也是顺应素质教育的一种做法,按说应该得到更多人的理解,但是我们今天看到,更多的舆论似乎都是在质疑它,甚至是在反对它,您怎么看待这种舆论的倾向?
劳凯声:
我想这是很自然的,就是说我们在衡量一个人的时候,它会有很多不同的标准,有一些标准我们可以量化,比方说我们对于某一门课他掌握的程度,对于这门课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他能够掌握多少,这是我们可以衡量的,也就是我们现在几门课的考试成绩。
也有一些,比如说身体的体能,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能可以通过量化的方式来把它表征出来,也有一些能力,比方说组织能力、社交能力、沟通能力、创造能力等等,这些能力是一个个人服务社会,实现自我价值非常重要的一些能力,你不能说我只有死记硬背的知识,而不具备这些能力,恐怕他将来很难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但是这样一些能力,往往它不是能够通过一个分数,通过一个量化的标准把它体现出来,所以这就成了一个很大的困难。
主持人:
我们再听听另外一位教育学者的看法,我们来连线上海交通大学的教授熊丙奇先生,熊教授您好。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你好。
主持人:
山东临沂师范学院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对学生的评价,很重要的这么一个决定,是不是录取他的这种机制,放到了高中时期的评语上,您怎么看待这种做法?
熊丙奇:
刚才劳教授已经讲到了,它这个学院的做法并不是最新的做法,为什么会变成今天引起大家的关注,我们可以看到以前这种1:1.2投档的比例变化的一个过程。最初的时候,1:1.2,它是学校在执行过程之中,学校在操作的时候是学校有自主权的,后来由于它的标准不是特别清晰,因此就被社会指责这其中有潜规则。
后来随着学校应对社会的质疑,就推出了两项做法:一个就是在高考之前,实际上就是事先确定学生是不是优秀生或者优惠生,给优秀生和优惠生适当的一个录取的优惠照顾,比如说达到投档线之后加20分,或者加10分,或者加5分排序,但是这样一个做法后来又被认为是有权势交易。因此随着这样一个不断的质疑,学校在操作1:1.2这样一个投档比例的时候,就越来越不敢再加上其他的因素来考察,而完全实行从高到低分数这样的录取。
2007年的时候,复旦大学就率先提出取消校内的优惠加分,也就是说取消优惠生和优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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