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3省、7市的假烟制售链条的国内终点在东莞、深圳,然后延伸至20多个国家和地区,假烟涉案金额1.56亿多元,这是东莞烟草专卖局1988年成立以来查获的最大假烟出口案。
昨日(2日),涉案15名被告人和1家被告单位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如图,苏仕日摄)。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花了40分钟才读完近万字的起诉状,状中列举了26宗假烟贩卖指控。
分三步操作,超亿元案值
综观公诉机关的起诉状,这起最大的假烟出口案的操作可简单分为三个步骤:
一、黄从霖、丁乒等9人为“烟头”提供仓储服务;
二、方伟群、卢杜政和鼎圣公司等熟悉外贸业务的个人和单位,受委托于黄从霖提供订舱、报关服务;
三、3名“烟头”则从福建云霄县、漳浦县调来一批批假冒国内外品牌的香烟。
庭审实录
“烟头”一问三不知
公(公诉人):你经手过几单假烟出口?
张(张志民):我只是帮方老板出口提单,再转点钱给黄从霖和报关员,其他的事情一概不清楚。
公:你知道帮方老板送的货是假烟?
张:老板没有说,他说是日常用品,沙发、书包、衣架等。
公:方老板是谁,叫什么名字?
张: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叫他方老板或者方总,福建人。
公:方老板给你多少报酬?
张:我月薪只有1500元。
公:为什么在你的手机里发现“带两条万宝路过来,越南版的”这样的信息?
张:叫朋友从老家带来,是送人的礼物。
公:两条万宝路为什么还要从老家带?
张:因为这里(指东莞)的小卖部都不卖,所以才叫朋友从福建寄过来。我不抽烟,是送给昆明朋友的。
庭审焦点
搬运工何罪?
昨日,庭上多名搬运工的辩护律师认为,当前的证据难以证明搬运工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因为业务记录的材料只能表明搬运工存在事实过错。
公诉人则认为,这些业务记录多是从被告人的电脑和笔记本中取得,且多名搬运工在公诉人对其询问中承认,在搬运“货物”时已经怀疑或通过其他搬运者知道所搬的货物是假烟,应该判为主观过错。
啼笑皆非
1.笔记本成罪证
公安机关抓捕了黄从霖后,从他的家里搜出一个本子,上面详细记录各个运载假烟的货柜号和装船时间。此外,公安机关还搜出许多假烟样版和装柜相片。
丁乒在庭上供述,样版和相片是应老板黄从霖指示抽取和拍摄的,但没想到成了呈堂证据。
2.“自有品牌”质量低劣
2007年10月22日,侦查人员和东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对虎门怀德仓库检查,除查获大批假冒国内外品牌假烟外,还搜到“至尊赌王”、“Re-gal”和“Jingling”等3种牌子的香烟。这是造假烟者自制的“品牌”,但烟草局人员发现这3种烟是伪劣卷烟。
案例思考
有无监管漏洞?
为何屡次被中外海关查处的假烟仍能继续出境?庭审时,负责订舱、代理海运的鼎圣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红艳说,货物在外国海关被查后,订舱十几天后才会得到消息。只要上游客户不追究,一般也不会有人追究。负责报关的方伟群、卢杜政等人则说,他们都是以普通货物报关,手续齐全,出问题后也不会有太大麻烦。
搬运工陈章明在庭上供述,装柜时假烟藏里面,外面堆放杂物,减少被海关查获的风险。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人士称,在判刑上,贩卖假烟远没有贩卖毒品严重,这也助长了卖假烟者的气焰。
一位熟悉外贸出口的人士称,海关检查多是抽查,假烟是否会被抽查出来要看运气。而且,出口货物以出口普通货物名义办理手续,海关的查处力度不可能面面俱到。
假烟大案人物谱
1.张志民,男,32岁,福建省云霄县人,“烟头”。
2.吴国武,男,44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人,“烟头”。
3.黄从霖(曾用名黄博山,化名林伯诚),男,39岁,茂名市茂南区人,租仓库贩运假烟。
4.丁乒(化名阿张、丁源),男,37岁,高州市人,黄从霖得力助手,全面负责仓库运行。
5.罗响,男,38岁,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被丁乒招募,管财务。
6.车树贤(外号大武),男,32岁,高州市人,在仓库中管理搬运工。
7.陈钟武,男,23岁,高州市人,仓库搬运工。
8.苏江龙,男,20岁,高州市人,仓库搬运工。
9.陈秉柱(曾用名陈丙柱),男,20岁,高州市人,仓库搬运工。
10.陈章明(外号“阿生”),24岁,高州市人,仓库搬运工。
11.车号贤(外号“阿三”),男,20岁,高州市人,仓库搬运工。
12.吴生财,男,51岁,福建省云霄县人,被“烟头”张志民指派到仓库负责其假烟运卸。
13.卢杜政,男,46岁,江门市蓬江区人,原江门市三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帮忙提供报关订舱服务。
14.方伟群,男,34岁,广州市黄埔区人,原广州市邦兴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东兼总经理,帮忙提供报关订舱服务。
15.深圳鼎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经营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等业务,帮忙提供报关订舱服务。
16.彭红艳,女,39岁,深圳市罗湖区人,系鼎圣公司法定代表人,帮忙提供报关订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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