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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下:2009年9月2日15时35分左右,兰山区金兰物流基地F3区113号运恒物流有限公司一辆装有发孔剂等原料的货车在卸货后,刚卸下的货物发生爆燃。经公安消防人员全力扑救,当晚16时3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
事故当场死亡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1人,共造成18人死亡。受伤10人,伤势较轻,均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勘察,起火现场具体情况如下:
起火地点:运恒物流配货站,业主林化庆
现场着火物质:面漆固化剂(二甲苯、丁酯、聚乙氢酸树脂)、底色漆(二甲苯、乙酸丁酯、乙苯)
起火车辆:鲁QZ0075,另有三辆车过火
货物及来源:发孔剂、江苏宜兴胜利化工厂
收件人:邓雪华
目前,引发爆燃事故的运恒物流配货站业主林化庆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和省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临沂,查看事故现场,看望受伤人员,指导处置救援工作。临沂市委书记连承敏立即赶赴现场,要求市区两级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妥善安排善后工作,并对查清事故原因、死者亲属安抚、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要求医疗机构调集高水平的医务力量,使用所有的手段,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挽救生命。
针对事故,临沂市提出了四条措施:一是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公安消防、化工专家等有关方面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对伤者和现场目击者进行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事故基本情况,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二是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确保伤员尽快康复。10名受伤人员被迅速转入市人民医院,已选派优秀医疗专家全力组织救治;三是扎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兰山区对18个死者家属做细致的安抚工作,死者所在县区积极协助做好工作,按规定尽快对死伤者进行安抚赔偿;四是举一反三,加强防范,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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