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案 台军“中将”判囚10年
剑啸
重创台军形象的军中买官案前日宣判,板桥地方法院认定“后备司令部前中将副司令”袁肖龙,向部属施压泄露军事工程招标资料给掮客林治崇,交换林出资600万元帮他买官升上将,依违背职务期约不正利益罪重判10年4月、褫夺公权4年;林也被依行贿罪判刑3年。
涉嫌帮林打点军官饮宴、送礼与安排性招待的“四大金钗”中,丁顗慈、许佩君各被依共同行贿罪判刑1年8月及1年4月、均缓刑3年,张雯雅、陈靖捷获判无罪;“国防部军备局”前上校组长杨东山的妻子蔡瑜,不但和丈夫共同接受林现金贿赂及招待出境旅游,还要求林送家电、电脑及出钱装潢住家,且犯后毫无悔意,被依共同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7年、褫夺公权3年,并追缴犯罪所得200余万元;杨东山已被军事法院判刑15年。
绿委蔡煌琅与蓝委丁守中都强调:“重判买官者,对军中有警惕作用。”蓝委费鸿泰也说:“‘国军’现在士气低落,呼吁检察官勿枉勿纵,赶快调查清楚,把害群之马揪出来。”
板桥地检署三年前侦办林治崇涉及军事工程招标弊案,意外发现袁肖龙找林买官,林找绰号“MIKE陈”的“国会”助理牵线,约定以五百万元“买一颗星”升上将,另“MIKE陈”一百万元佣金,都由林埋单。
林后来拿到一张印有“‘总统府’用笺”的推荐函,大意为“‘总统’先生”属意袁晋升“后备司令部司令”。袁心中大喜,责令部属将数件军事工程招标资料,包括评选委员荐报名单预先泄露给林,甚至要求部分评选委员将特定厂商列为前两名。不过袁最后升官落空,被迫届龄退役,林也仅支付50万元佣金。
法官虽认定袁的部属未因害怕而付钱,涉嫌藉势藉端勒索部分判他无罪,但引用《儒林外史》中“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的字句,痛批袁求官花钱走捷径,严重践踏军人“智”、“勇”两项明是非、尚节气的武德。
起诉检察官王正皓得知判决结果,认为这是“正义跟公理的伸张”,但对袁涉藉势藉端勒索获判无罪感到遗憾。
王正皓强调,本案为第一次将领买官被判有罪,“希望不会是唯一一件”,后续将扩大追查将领有无勾结校级军官买官卖官案。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