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是第三个法定“沈阳慈善日”,在新一轮的捐赠热潮中,越来越多的沈阳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有企业家、农民、学生乃至生活并不富裕的人,浓浓的慈善氛围包裹着沈城。据了解,沈阳市慈善总会成立十年来,特别是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以来,人们对慈善的认识逐步提高,捐赠热情高涨,目前市慈善总会实现募集收入3亿多元,惠及特困群体50多万人次。
在“乐善好施,大爱无求”的慈善理念离我们越来越近的同时,围绕慈善的热点话题也多了起来。在慈善日期间,记者采访了多次参与慈善行动的市人大代表、利林集团董事长赵海林。
被评为2008“感动沈阳慈善大使”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赵海林从1997年开始至今坚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十年来,共捐赠100余万元,陆续安置失业、下岗职工,接收大学毕业生,安置残疾人就业。他组织的沈阳市企业家志愿者俱乐部聚集了大批富有爱心的热心企业家。他感到,近几年,以政府为主导的沈阳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正在持续推进。当前,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仅靠政府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让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互补,真正发挥起民间组织的作用。
“近年来,社会上对慈善立法呼声日益高涨,慈善事业正在进入一个迫切需要立法规范的发展时期。”与很多人一样,赵海林希望尽快通过法律来保障捐赠行为和善款的使用、管理,保障完全公开、透明。他说,沈阳市慈善总会开设了沈阳慈善网,哪笔钱谁捐的、捐给谁都有据可查,捐赠明细清晰可见。像个人组织捐赠、捐出的钱是否到位等“尴尬”情况,都需要立法予以规范,明确监管单位,确定相关部门职责,防止好事变成坏事。
很多市民反映,一些慈善人物、慈善典型打着慈善事业的名义做好事,实际上在做免费广告,为自己企业或部门谋取好处,赚取利益。就此,赵海林认为,在推进立法保障慈善的同时,还要建立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树立可靠可信的慈善典型,不能在从事慈善事业的过程中植入过多的商业广告,谋取个人利益,要让慈善典型站得住、立得稳,充分发挥参与慈善、不求回报的引领作用。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霍红采写 摄影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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