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时讯
健力宝原董事长等四人贪污案一审开庭
李经纬因病重被中止审理 本报佛山(广东)9月3日电 记者邓新建通讯员陈笑尘今天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经纬、副总经理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等贪污案及杨仕明受贿案在这里一审公开开庭。
由于李经纬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参加庭审,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中止对其的审理。故此次只有杨仕明等3人出庭受审。
公诉书指控,2000年6月,李经纬与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等3位副总经理及于善福(另案处理)等召开会议,决定用子公司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料公司)的职工福利基金为5人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并指示杨仕明负责落实。
2000年6月底,杨仕明指使饮料公司财务部经理梁海鸥,将公司的职工福利基金1141万余元作为投保费划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水市支公司,保险公司即为李经纬购买国寿福瑞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为331万余元,为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于善福4人购买国寿福馨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分别为人民币187万余元、200万余元、229万余元和191万余元。
2001年11月至12月间,经杨仕明审批后,由陆庆坤、蔡伏云(两人已判刑)以各种名义从结算中心的财务账上支取19万元非法占有,杨仕明分占13万元。另外,1997年,杨仕明非法收受原南海市一装饰公司的人民币10万元,使其顺利承接健力宝饮料厂旧销售大楼的装修工程。
面对指控,3名被告人对事实基本认可,但对定性不能认同。法庭将视李经纬的身体状况,择期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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