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7·28”特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刘平以交通肇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今年7月28日17时4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内,刘平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在第三条车道行驶时,遇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向左打轮后其车越过中心隔离护板,进入南向北方向车道,先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谭某驾驶的“普瑞维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内乘5人)、陈某驾驶的“三菱”牌轿车(内乘2人)、郭某驾驶的“富康”牌轿车相撞,造成谭某等7人死亡,另1人受伤,四车严重损坏,道路设施损坏。
(王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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