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委新规整治公务车 被“投诉”3次就撤职
商报记者 邢军
昨日,郑州市建委对管辖工地水泥运输车和自己单位公务车进行了整治,水泥运输车违法2次将被驱逐出市;公务车所属单位、部门被交警抄告3次,党政正职撤销职务。
昨日上午11时,在郑州市西三环-科学大道互通式立交桥施工工地,郑州市建委、管辖施工单位开展了“交通文明治理年工地宣传活动”,展开了对工地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水泥罐车、水泥运输车1300多辆,进出工地的施工车辆则有10000多辆。
郑州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郭庆宽表示,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进行登记,统一办理入市通行证。凡个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2次的司机,吊销其上岗证,同时,停办其入市通行证;凡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不予办理入市通行证,并停办该车辆挂靠单位所有车辆的入市通行证;所属单位,不得参加年终的评先评优活动。郑州市建委的公务车也成为此次治理重点。
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1次,扣除全年安全行车奖。若违法2次,是正式人员的扣2个月文明奖,年终无法评优;是临时人员的,予以清退。全年累计违法3次的,扣除司机和车队领导的全年文明奖,并将司机调离岗位。
除司机外,建委对单位的处罚更严厉。其所属各单位(部门),年度内被市交警部门抄告2次的,给予该单位警告处分,停发该单位全体职工文明奖1年,直到恢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止。若是该单位被交警部门抄告3次,其文明单位共创资格将被取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单位(部门)党政正职撤销职务处分。
据介绍,4月份以来,已经有8辆公务车被处罚,司机被扣除了全年安全行车奖。同时,违法记录被张榜公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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