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寄语:把握大好青春年华,专心治学
晨报讯 来自浦口区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09年7月间,该院受理大学生犯罪案件11件14人,其中,盗窃案件9件11人,占到发案比例的81.8%。
2006年,无锡学子刘佳考入南京某高校就读。大二那年,看到身边的同学都通过打工来改善生活,刘佳的心思也动了。这以后,她手上的钱开始多了,买东西也开始讲求品牌、档次,物质的欲望被逐渐放大。后来她还索性搬到校外租房,逃课、泡网吧也成了家常便饭,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厌学的念头。
为了支撑高消费,刘佳非常需要“家教”这份活来挣外快,然而,她已经把生活的重心都放在了享受上,即使给学生课外辅导,也显得心不在焉。学生很快发现,这位大学生老师似乎都没备课,对自己的课业也帮不上什么忙。“家教”这口饭哪里有这么好吃,不久,学生把情况反映给家长,家长立即找刘佳谈话。其间,刘佳再三表示,一定端正态度,注意多备课。但是,此时的刘佳心已全散了,她根本无心备课,最终,家长愤怒之下将她辞退!
经济上失去了补贴来源,刘佳渐渐感觉到手头紧张,一时间,她又找不到新的工作。2008年寒假前的一天,她来到宿舍找同学,见宿舍没人,桌上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她将这部电脑悄悄装进了自己的背包,然后离开宿舍,并坐车来到珠江路销赃。不过,得赃款后还没潇洒几天,她就被抓获了。
浦口区检察院吴峰检察官表示,在接触中感觉到刘佳的逆反心理十分严重,大学生一定要理性消费,从大一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盲目攀比,在理想和现实差距很大时要善于调节自己,不能以违法犯罪为代价来获取满足感。(文中人物为化名)作者:吴峰 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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