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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招聘选调教师“敛财” 江西于都涉嫌违规收费逾50万 物价主管部门称定价过高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实习生 刘群卫
今年8月,江西省于都县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
然而,在这两次考试过程中,于都县被指借招聘教师、选调老师为名,超标收取考试费以及强制收取人事关系托管费,涉嫌违规收费金额逾50万元。
9月1日,记者在接到考生投诉后,前往于都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不交齐考试费和人事托管费就不得报考 虽然离于都县招聘教师、选调教师考试的时间已过去半个多月,但不少考生谈起对这次考试违规收费的情况,心里仍然愤愤不平。
周勤(化名)是几年前毕业的一名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去了一家公司上班,但周勤心中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当一名人民教师。
今年8月5日,周勤在于都人才招聘网上看到了《于都县2009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特别让他感到振奋的是,这次招聘的教师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多,达到了500多名,他感觉自己“希望很大”。
“我仔细看了好几遍招生公告,比如报考对象、报名要求、资格审查、考试科目、成绩公布以及体检等,都有详细规定,惟独收费这一项,公告上没有明示。”周勤对记者说,“当时也没太在意,光想着招聘考试了。”
8月9日,周勤带上规定的材料来到指定地点报名,于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要求其缴纳200元的考试费和240元的人事关系托管费。
“怎么交这么多钱啊?”周勤当时就有点纳闷,在他的印象中,此类考试的报名费一般不太贵。
“两笔费用不交齐,就不得报考。”无奈之下,和周勤一样前来报名的考生们都“乖乖地”交了钱。周勤告诉记者,许多外地的考生也被强制收取了人事关系托管费,“其实他们把人事档案放在于都很不方便,但不放的话,又报不了名。”
更让周勤不解的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于都县,其收费为何高于江西省的其他非贫困县区,甚至超过了经济较为发达的外省县区。
两次考试涉嫌违规收费超过50万元 据了解,今年于都县教师招聘考试共有2027人报名,实际录取565人。另外,选调教师有298人报名,实际录取53人。在这两次考试中,教师招聘考三门科目,选调教师只考一门科目。而这两次考试,于都县有关部门均收取了每人200元的考试费。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公共科目)每人每科收费标准是40元。
考试收费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须亮证收费。这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按规定,人事关系托管费也不得强制收取。
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粗算了一笔账:“剔除一些自愿缴纳人事关系托管费的考生,本次考试多收的考试费以及强制收取的人事关系托管费,总共加起来超过5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于都县也有1500余人参加了招聘教师考试,执行的是同样的收费标准。
收费明显过高教育局长称可以退钱 于都县借招聘选调教师“敛财”的背后到底有何隐情?9月1日下午,记者前往于都县相关部门,就此事展开深入调查。
“从2002年起,每次都是这样收的。”
于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钟经良告诉记者,今年的收费标准是经过县物价局审批的。当记者要求看看收费许可证时,钟经良表示无法出示。
于都县教育局财务股的肖股长同样无法向记者出示收费许可证,只是强调有了批文就可换取收费许可证。在他这里,记者看到了县物价局的批文:“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47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在2009年8月中旬选调教师时收取每人200元的报名考试费。”
然而,当记者找到批文中所说的赣发改收费字[2005]5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时,却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这份文件规定“考试规模较大,涉及面广,考试科目多,考试等级和组织考试成本较低的资格考试,原则上按每考生每门课程不超过30元的标准内核定”,而只有考试规模小、考试科目较少,但行业性强或需要一定设备损耗的技能考试,才分别核定每考生每门课程60元或80元以内。
为此,记者专门就此事咨询了赣州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教师招聘及选调教师考试收费应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收费,收费标准是每人每科40元。“像于都县物价局定价每人收取200元的收费标准明显过高,是违规的。”
9月2日,于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邹文奎向记者表示,收取的这笔费用45%由政府调控,55%返还给局里。“如果这笔费用属于违规,县领导或者相关部门说要退,局里该退的也会退。”
本报南昌9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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