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的公安英烈
本报记者 赵阳
1996年12月18日,河南郑州市公安局接到郑州国棉五厂保卫处报警:一名歹徒持炸药包劫持了厂幼儿园28名幼儿和两名教师,索要50万元,否则将引爆炸药,与人质同归于尽。
接到通知,时任郑州车站分局刑警的王玉荣5分钟内赶到现场发现:歹徒腰缠炸药包,手握起爆器。王玉荣换上幼儿园的工作服,以送药为名进入中心现场。歹徒快步向王玉荣走来,要查看她手中的药。她等待着歹徒逼近,一步,两步,三步,王玉荣右手闪电般地抬起,啪,啪,啪!三枪击中要害。
随后王玉荣扣住歹徒的双手,将其扑倒在地。当她被随后冲进的防暴队员从歹徒身上拉起时,王玉荣第一个反应是冲回幼儿休息室,抱起炸药包扔在操场的空地上。
英雄王玉荣的事迹传遍神州大地。1996年12月,王玉荣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1997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97年5月被河南省人事厅记大功一次;1997年4月获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被授予河南省劳动模范称号,获“全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1998年8月荣获“中国十大女杰”荣誉称号。
1998年,王玉荣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习。毕业后,担任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副局长。2002年1月,接连几昼夜的工作之后,王玉荣感到身体不适,高烧不退。到医院检查,结果竟是乳腺癌晚期。
住院,手术,大剂量的化疗,她的头发全部脱落。但病魔没能摧毁这名英雄民警的意志,她挺了过来。
2004年,王玉荣基本康复。当时,朋友们劝她不要上班,在家好好休息,她很感谢朋友们的关心,“我需要工作。”王玉荣说。
在与癌魔顽强抗争的过程中,王玉荣和战友们一起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131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167人,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达百万元。
2009年3月14日,在与癌魔抗争7年之后,这位女英雄再也没能站起来,终年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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