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上搜救首次演练Ⅰ级应急响应
多部委协作凸显部际联席会议应急处置威力
本报记者 陈煜儒
“卫生部,我是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大港’轮第一货仓破裂苯泄漏,请组织有关专家做好准备,指导当地卫生部门对苯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我是卫生部,我部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总参,我是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根据现场救助行动需要,我中心拟协调当地驻军所属力量,参加此次搜救行动,请批准。
“我是总参,经请示批准,同意你中心请求。”
“农业部,我是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事故现场有12名旅客自行跳海逃生,请通知当地渔政部门派出渔政船协助搜寻。”
公安部、海军、气象环保部门等均接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请求协助的呼叫……
这是9月4日,记者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大屏幕上,看到的“2009年国家海上搜救桌面演习暨东海搜救演习”的即时场面。本次演习的事故现场设在浙江宁波—舟山核心港区海域,整个演习分现场指挥部、前线第一指挥部、前线第二指挥部、演习总指挥部,四个指挥部分别设在北京、杭州、宁波。担任此次演习总指挥的是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和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北京)。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徐祖远在演习现场担任此次演习的副总指挥(在宁波)。
“演习”是围绕一艘大型客船与一艘危险化学品船在东海浙江海域发生碰撞这一假定展开的。经过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调集了救助船舶26艘、专业救助直升机3架,模拟对2艘遇险船舶及船上的368名旅客和40名船员进行救助,并对可能受危险化学品泄漏威胁的16000余名群众进行安全大转移。
据记者了解,这是我国首次由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参与的综合性演练;首次采用桌面演练和异地实战演练相结合形式;首次模拟大型客船与危险化学品船相撞;首次因海上突发事件导致岸上人员大转移;首次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Ⅰ级响应。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军队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其办事机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负责海(水)上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人员救助、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重要通航水域清障以及海盗事件信息的接收与处理。”这位负责人解释,这个部际联席会议遵循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待批)。拟以法律形式规范我国海上搜救的组织、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
海上搜救单靠一个部门很难完成,特别是人员搜救。这位负责人说,“如气象、海洋及电信等部门的极端天气和海洋事件预防预警机制、极端天气信息预警发布平台都对海上搜救工作及海上安全防范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这次演习,我们看到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威力,在海上,当人命和财产受到威胁时,特别是化学危险物品泄漏危及人身安全时,最有效、最权威、最快速的救援,来自多部门的通力协作。”交通运输部的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本报北京9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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