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通讯员 穗房宣) 金沙洲新社区有4户家庭被查出转租保障房,房屋被收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程富强等3户家庭购房后,将经适房出租,被责成退还所买的经适房,可拿回扣减年限的房款,但在5年内不得再买经适房;周家钿一家将廉租房转租,房子被收回,并要追缴租金差价。
1廉租户转租追回房租差价
据了解,在金沙洲新社区租住廉租房的周家钿,原来住在恩宁路的公房里。后来公房被拆迁后,才安排入住金沙洲。签约入住也才几个月,他却将房子进行放盘,以市场价转租给了其他人。
据了解,广州市低保户入住廉租房月租是1元/平方米,其他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月租是2元/平方米。而目前金沙洲的月租大约在10~20元/平方米,相差数十倍。
因此,廉租房出租牟利空间很大,而金沙洲新社区房子很新且配套逐步完善,也吸引了不少市场租客想去那里找低价租房。
周家钿被查明确实转租后,廉租房马上被收回,而且他还要被追缴租金差价——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收市场租金与成本租金的差额。
发现转租可拨投诉电话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还正在调查核实程富强等3户家庭提供的收入、资产或住房情况等资料,对协助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市住房保障办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此外,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凡发现将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将所承租的新社区住宅转租、转借的情况,市住房保障办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绝不手软。
下一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探索与民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金融、税务等部门实现联网,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核。
市民如发现有廉租房、经适房的转租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拨打市住房保障办的举报电话:83192727;
来信请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邮编510030;
也可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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