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仇锋平
通讯员 黄成峰
徐猛挺
5日凌晨2时,宁波奉化市锦屏街道南门社区西溪路的一幢5层居民楼发生倒塌,所幸住户在事发前8小时全部撤离,倒楼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专家对倒塌的5号楼房屋进行鉴定后得出初步结果:5号楼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据介绍,专家正在制定倒塌楼房的拆迁方案,若一切顺利,今天有望拆除。
房屋倒塌原因有三
事发当天,当地政府邀请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专家现场勘查。
昨日,锦屏街道党工委书记唐武军告诉早报记者,专家组已经有了初步鉴定结果,房屋倒塌原因有三:
一是房屋的工程质量存在一定问题。就现在的标准衡量,坍塌房屋的建材质量不达标,用料不足,施工方式也有不规范的地方。
二是跟倒楼区域的地质有关。
三是住户私自改变楼房结构的现象比较严重。
据唐武军介绍,目前倒塌楼房还未清理,地基状况还未勘察,三种原因在倒楼事故中各占多少分量,目前还无法得出结论。
浙江大学的建筑专家分析认为,倒塌房屋建造于1987年,当时房屋也存在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在建造时不打地桩,以至于随着时间推移,一旦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便会导致墙体出现裂缝和错位。
目前,奉化市已经要求各镇(街道)对建造时间长、年久失修、常被洪水浸泡的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摸检查。
开发商已改制换名 其实,倒楼早在3个月前便有了征兆。据5号楼的居民介绍,当时墙体就出现了裂缝,而且开口越来越大,最长达半米多;有些墙面不断有碎砖凸起,甚至连墙面都被“捅破”了。然而,直到9月3日对房屋进行“迎国庆维稳安全大排查”时,才发现问题,事发前8小时通知居民撤离。
昨日,奉化市政府召集在房屋倒塌现场鉴定房屋质量的专家及法律界人士,共同商讨责任认定,决定随后将推动事故处理进入司法程序。
据早报记者调查,此事件涉及的责任主体并不十分明了。倒塌房屋属于当时住户自行向开发商购买,当时的开发商为奉化大桥镇下属集体企业。可如今,大桥镇已被划分成现在的锦屏街道和岳林镇,这家开发商也已改制,甚至连企业名称都已更换。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弘韬认为,即便如此,只要该企业的主体尚在,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
倒塌的5号楼房为3-4单元连体建筑,其中4单元和同一开发商在同时期建造的5号楼1-2单元(也同为连体建筑)并未倒塌。但当地政府为安全起见,对这两栋毗邻楼房实行了硬隔离,暂时禁止其中的36户居民回家。昨日,未倒塌的4单元住户得到允许后,由专业的拆迁队和搬家公司“代劳”搬运了室内物资。在专家鉴定结果出来之前,1-2单元的住户仍旧暂时不能回家居住和搬运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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