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新法案年内或实施
企业出口成本大幅提高,处罚更严厉,将对我国食品出口造成重大影响
本报讯 (记者/欧志葵通讯员/张爱国周军) 我国食品出口美国将再次遭遇严格的贸易壁垒。
美国新法案预计年内实施
据了解,目前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08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多达52亿美元,再加上食品包装、容器等关联产品,出口的总货值过百亿美元,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同时,美国也是广东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根据广东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7月,广东对美国出口食品3.9亿美元,快速增长21.4%。
然而,这一良好势头可能将因美国实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而受阻。据介绍,导致美国修改法案的缘由是:今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该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美国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
今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
“加强法案”将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据悉,“加强法案”将对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其变更内容多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其立法之严也是前所未有。
据专家介绍,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必须单独登记并交纳年费,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此外,该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新法案还规定,FDA将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因此,出现需要召回产品的情况会有所增加。同时,企业违反法案受到的处罚更加严厉,“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
专家建议及早做好应对之策
专家担心,“加强法案”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食品产业带来巨大影响,若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应对“加强法案”的实施,确保输美食品的市场份额,我国食品出口将因“不符合项”而导致重大损失。
广东检验检疫局专家建议,针对新法案,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该法案的新要求,关注FDA配合“加强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并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此外,出口企业还要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专家认为,国内部分食品出口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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