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7日电记者王斌在山西省太原市,领导干部酒后驾车被发现后,不仅要处罚他个人,还要处罚他所在的单位。这是太原市最新的“罚酒令”。
山西省太原市纪检委、政法委近日联合出台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抄告制度,特别让人关注的一个内容是,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将建立单位内部人员酒后驾驶责任追究制度,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单位、个人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太原市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饮酒后驾驶的,在依法严格处罚的同时,将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关党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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