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平顶山9月8日电 (记者 于振海
赵鹏)经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会8日下午研究,提出了对新华四矿瓦斯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初步处理意见。
建议按程序免去新华区主管安全的副区长齐同燕,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西志的职务;由新华区对区管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检察机关立即依法追究3名区派驻矿监管人员的渎职责任。
同时,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4条规定,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李新军,分管安全副矿长侯民,分管生产副矿长邓群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初步调查,新华四矿被列为平顶山市128座停工停产整改矿井,但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省、市抢险指挥部,按照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和要求,集中研究抢险的措施,抢险工作有序开展。现已查明,井下当班93人,已抢救14人安全升井,35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抢险指挥部立即调集平顶山、宝丰、石龙、中平能化4支救援队伍,截至8日17时22分已下井抢险286人次,目前井下抢险作业还在紧张进行。对已抢救出的14名伤员,卫生部门协调国家、省专家不惜代价,正全力救治。现除4名重症外,其余人员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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