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一个月以来
查处国家工作人员79人
其中42人因醉酒驾驶被拘留
通讯员 孙莉 记者 叶建良
本报讯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召开通报会,曝光部分因醉驾被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8月7日至9月7日,共查处16419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因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907人。在被查处的79个国家工作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
其中,44人涉及醉酒驾驶,42人被拘留(另两人是是天台和鄞州的人大代表,正在走程序)。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规定,被查处的民警将被辞退。
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说,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个月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16起,下降20.9%,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1人,下降18.88%。
目前,浙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量仍居全国首位,不少人仍在顶风违法。警方表示,针对查处不力、说情等现象,将通过异地用警、多警种联动等措施,保持路面严管态势。
因醉酒驾驶被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
酒精含量最高
8月16日,缙云县东渡镇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朱某醉酒,检测结果为2.96mg/ml(0.8(含)以上为醉酒驾驶),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严重违法行为最多
8月24日,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人武部长费某,醉酒驾驶(酒精检测为1.70mg/ml)、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被处拘留15天、罚款4000元。
拘留时间最长
8月29日,上虞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李某因醉酒驾驶被查,驾车逃离,冲撞执勤人员,已构成妨碍公务。两案合并,他被处以2000元罚款和20日行政拘留。
《都市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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