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运输保障工作。
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的特殊情况,强化假日运输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假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等管理制度,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舒心、放心的假日。
今年“十一”长假正值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华诞,又恰逢中秋传统佳节,连续休假期延长,旅客出行需求将明显提升,预计道路水路客运量将达到4.88亿人次,每天平均6100万人次,对运输保障、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出行特点,对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道路水路客流流向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并根据分析预测情况合理安排车船运力,科学调整客运班(航)次,及时增开加班车(船)和包车(船),增加城市及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的公交客车和旅游客车。同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应对应急运输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要注重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序衔接,对于连接机场、码头、火车站和汽车站的公交线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增加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提高集疏运能力。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十一”黄金周前组织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督促运输经营者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管理和客车、客船技术管理,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客运站履行好“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职责,加强安全源头管理。针对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对进出北京的道路运输车辆,各涉及省份的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的具体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确保进京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运输秩序,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公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向社会提供公路出行信息引导服务。各地海事、航道部门和港口、航运企业要加强对航道和通航设施、设备、船舶的检查和维护,加强航道水深、船闸运行的监测,维持良好的通航秩序,优先放行客运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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