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所民办中学的老师陈某在与学生谈话过程中,挥手打了学生阿佩一巴掌,导致后者左耳膜穿孔。9月4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校园伤害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阿佩的经济损失1.4万余元,民办中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阿佩原是柳州市航城中学的学生,这所学校是一所民办中学。阿佩回忆说:2008年12月17日,一名同学的座位上被吐唾沫,老师要找出搞恶作剧的学生。后来,一名学生承认吐痰是自己所为,尽管如此,体育老师陈某和学校有关负责人还是罚阿佩班上的大部分男生跑步,足足跑了一节课,说是要“找出参与吐痰的人”。后来,老师要阿佩和其他3名同学承认参与吐痰,有人不服气,骂了脏话,陈某用备课本打他们。阿佩想跑回家,陈某追出来,踢了阿佩一脚,并狠狠打了阿佩一耳光。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是:2008年12月17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航城中学操场附近,陈某因教学上的琐事,与该校学生阿佩发生言语冲突,后陈某用右手打了阿佩左边脸部一巴掌,导致阿佩的左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经伤情鉴定,阿佩的损伤构成轻伤。
阿佩受伤后,到柳州、南宁等多家医院治疗。今年2月,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柳南区法院一审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阿佩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陈某是航城中学教师,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陈某与学校对上述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阿佩经济损失6600余元,航城中学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阿佩的父母不服,上诉主张后续医疗费8000元及其他损失4000元。柳州市中级法院受理后,改判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阿佩经济损失1.4万余元,航城中学承担连带责任。(南国今报)(记者杨建林通讯员丁焕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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