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9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应对甲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以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卫生部表示,根据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对甲流病例实行分级分类救治。
对甲型H1N1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
需住院治疗的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在设区的市范围内,传染病医院可以作为定点医院并优先启用;要确定适宜数量的,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具备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实验室检测等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当患者数量超过传染病医院收治能力时,按顺序启用后备医院专门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方案和有关流程。
要做好病例转运工作。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通知急救中心(站)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急救中心(站)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记者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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