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于呐洋见习记者林燕承担着司法行政九项职能的司法所,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仅以素有“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例,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矛盾纠纷31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已建司法所近4.1万个,全国司法所工作人员近10万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6.5%,比去年同期增长3个百分点。“与前些年相比,司法所干部队伍无论是在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上都有了明显改善。一大批年轻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司法所干部队伍中来,为司法所带来生机与活力,也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与智力支撑。”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王珏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需要就地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司法所组织指导和开展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工作都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近年来,全国各地无论是城市街道还是偏远乡村的司法所干部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难以想象的辛劳与汗水。”王珏说,各地司法所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涌现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易满成等一大批优秀司法所长和先进人物。
据统计,从2004年至今年6月底,中西部地区国债资金分四批累计投入近17亿元,规划建设司法所24215个;全国四批共累计新建改建无房、危房司法所近2.3万个,完成已下达项目总数的94.8%。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吉林、辽宁、黑龙江、宁夏、重庆和青海六省(区、市)全部完成已下达建设项目。
几年来,各地司法所办公条件在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广大司法所干部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面活跃基层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他们在化解传统民间纠纷的同时,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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