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李立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学校,是提供政府管理政策咨询、开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理论研究的机构,是政府直属的单位。
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学院应当立足于政府工作需要,着重建设公共行政学、政府经济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危机管理学等学科体系。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省级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依法取得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
国务院法制办欢迎社会各界在2009年9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也可以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zxy@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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