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视频审犯复核茂名一死刑案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林劲标、邹辉球报道:关押在茂名、被判处死刑的杀人犯王某,前天通过远程视频和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法官“见面”。这是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在广东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茂名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某不服上诉,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依法将案件报送最高法院复核。王某现羁押于化州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今天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讯。你听清楚了吗?”
8日上午10时,王某被押解到茂名中院的视频提讯现场,身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他进行实时讯问。
通过大屏幕,法官与被告人“面对面”进行问答,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最高法院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
记者获悉,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提讯结束后,最高法院将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本通过法院内部传真及时发至茂名中院,由茂名中院打印,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再通过机要寄回最高法院。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由于死刑被告人大多分散关押在案发地看守所,最高法院法官提讯被告人必须奔赴全国各地,耗时耗力,而采用远程视频提讯,既能保证法官“当面”提讯,查清案情,又省时省力。
哪些案件可以利用法院专网进行远程视频提讯?记者了解到,一般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羁押地与具备远程视频提讯条件的法院距离较近、能够确保提押安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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