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12日电(记者王飞航)山西省8月15日起开展为时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严查酒后驾车行为。截至目前,太原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228起,其中醉酒驾驶案件70起,70人全部拘留;饮酒后驾车案件158起,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太原市交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梁国宏表示,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他还对驾驶员提出几点建议。
建议一:赴酒宴莫要开车去 吃饭时喝点酒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外出应酬时,喝酒在所难免。因而交警部门建议,如果赴宴前确定将要喝酒,那么最好不要开车去;如果实在需要开车,那么有条件的可以带专职司机,或者指定一个朋友或亲戚负责开车,负责开车的人要坚决不沾酒。
现在太原市许多酒店都设立了专门的醒酒室,如果喝了酒,建议车主休息一下,测一下自己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的下限,就不要自己开车,以杜绝安全隐患。
提示二:酒桌上自律少喝酒 太原市交警支队在各大酒店都张贴了反对饮酒驾车的宣传标语,时刻提醒驾驶员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驾驶员树立“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自律意识,把握好饮酒的尺度,不仅不要“劝酒”,而且要尽到制止开车人喝酒的义务,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不仅害了他人,“劝酒”人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提示三:酒后驾车必从严惩治 太原市对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根据公安部8月14日部署行动的精神,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提示四:查酒驾将实现常态化 梁国宏告诉记者,最近一阶段以来,通过警方的专项整治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为太原“酒后禁驾”局面形成营造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专项行动即便结束了,也不代表整治"酒驾"不搞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做法仍将实现常态化,会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酒后驾车要成为一条不能碰的"高压线",让所有人都养成"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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