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京)本月起至11月25日,本市开始办理2010年度老人和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参保缴费。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将影响其享受该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公告,2010年度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凡2009年度已参保缴费且继续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的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应在本月起至11月24日期间在用于扣款缴费的银行卡(折)内存入足够的金额,或到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凡符合参保条件但尚未参保的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如申请参保,务必于本月起至11月25日期间,老年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业居民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此外,符合个人免交费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免缴2010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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