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取保候审 产子送人亡命天涯
本报讯 生下孩子后,为逃脱法律惩罚,女子竟然将孩子送人,远逃新疆。昨日,长寿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正当租住在长寿区某宾馆内的梅小红与男友程海波坐吃山空时,突然发现熟人郑某也入住了该宾馆。
商量妥当后,梅小红去敲开郑某房门,说自己房间的热水器坏了,要借用一下他的卫生间洗澡。郑某不知是计,让其进入房间。
过了几分钟,程海波带着几个兄弟伙来到郑某房间,以郑某勾引自己女友为由,威胁说要把对方“扔到长江里头去喂鱼”。在程海波的兄弟伙“劝说”下,郑某只好答应拿两万元钱了结此事。之后,程海波等人押着郑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了1万多块钱,又叫郑某写了张欠条之后,才把他放了。
郑某脱身后报了案,警方很快将梅小红一伙抓获。就在公安机关提请长寿区检察院批捕时,检察官发现梅小红已怀孕了,遂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她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其后,公安机关对梅小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梅小红的预产期也到了。考虑到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决定在梅小红生产之后再宣判,并且准备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宣判后在梅小红的哺乳期内对她监外执行,以便让其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然而让法官和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梅小红生下孩子后,当即就送给了别人。“月子”只坐10来天,就潜逃了。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程木平 任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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