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后妈和继子女 财产纠葛咋破解?(图)

2009年09月15日06:3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记者 孙智超 通讯员 戚力凯

  人们结婚了,离婚了,又结婚了;孩子原本有亲妈,后来又有了继母……随着现代婚姻不稳定程度的加深,纷繁复杂的聚散离合与财产和情感纠结在一起,就是现在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春天后母心》和《继母后妈》诉说的题材,一桩桩有关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公案也不断在我们身边上演。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到底存在哪些责任和义务,在道德与法律之间游走的种种关系,到底如何制衡?

  父亲去世了 后妈养我不?

  正在沈阳市某重点高中读高二的小亮五岁时母亲去世,他与父亲相依为命。
14岁时,小亮迎来一位比自己仅大了5岁的继母。小亮心里别扭,从来不肯叫她“妈妈”。“小妈”也没给他好脸色,两人就这样别扭地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年。2008年底,小亮的父亲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小亮突然发现,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竟然只有“小妈”。但“小妈”在父亲去世之后踪影不见。为了自己今后的生活,小亮遂一纸诉状将“小妈”告上法庭,要求“小妈”将自己抚养至成年,直到他有权力处置父亲的财产。

  法院一审判决“小妈”在个人能力范围内支付小亮的生活费及学费等直到小亮年满18周岁。法官指出,就小亮家的情况来看,小亮与“小妈”共同生活了三年,小亮的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实际上是由父亲与“小妈”的共同财产支付的,所以“小妈”实际上在教育和生活上确实照顾了小亮,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但一旦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就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而并不考虑双方是否有扶养的意愿。鉴于小亮还是未成年人,故法院要求有抚养关系的“小妈”继续抚养小亮。

  丈夫承诺的 继子可拒绝?

  韩女士与刘老再婚之前曾做过约定,说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互不继承,但男方应安排好扶养女方终老。五年后,病入膏肓的刘老立下遗嘱,写明他与韩女士全都去世之后,其房产由他的儿子刘率(化名)继承。

  丈夫去世之后,韩女士认为,既然刘率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也应该继承其父对她的约定,赡养自己直到终老。因此她要求刘率每个月支付赡养费500元。然而刘率一口回绝。他说,老两口的约定与自己无关,韩女士又没养过自己,凭什么要自己赡养?韩女士眼见丈夫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伤心之下,她前往律师所咨询。

  辽宁丰华律师所主任张宝兰律师指出,首先,二老在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按此执行。但此协议只应约束二老本人,刘率并不是此协议的签订者,因此不负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次,刘老因存在夫妻关系而对韩女士有扶养义务,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是一种法定和约定的义务,而非债务,这种义务随着刘老的去世而终止,不具有继承性。第三,韩女士未抚养过刘率,不能强求刘率尽赡养义务。

  财产各继承 责任各承担

  王旭的家事则更令人郁闷。2008年5月,其继母突然在家昏倒。王旭的父亲连忙让王旭立即将继母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王旭在救人的同时紧急联系继母的亲生女儿赵琳,可赵琳竟然断然拒绝参与处理母亲的住院问题及后事。继母的住院费用与丧葬费用落到王旭一个人头上。

  王旭认为,自己成年后继母才嫁到王家,不存在抚养关系,不继承继母的财产,所以也没有为继母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的义务。于是他将继母的亲生女儿赵琳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垫付款项。而赵琳则认为,母亲已经嫁到王家,王家支付这些钱是应该的,所以不同意偿还。

  法院审理认为,王旭与继母间确实没有抚养关系,他垫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应由继母的法定继承人(王父和赵琳)在继承其遗产范围内共同承担。父亲要王旭处理此事,属于委托合同关系,该垫付款应由其父亲负担。王旭可以选择以合同法律关系或者以债务法律关系起诉,现他选择以债务关系起诉继母的继承人陈某,于法有据。据此,法院判决赵琳从继承的母亲遗产中支付王旭医疗和丧葬费用。

  老伴

  承诺

  袁野绘

  继母

测测你灵魂的模样

测试:2010年你要提防你身边的哪个小人

测试你的智商到底有多高 测完可能会被气死

看你这一生有没有富贵命? 世界上最变态的八大菜

全球排名第十二位的心理测试:荒岛求生

测测你的死穴在哪里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欢迎您注册发言。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