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15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鲲鹏小区保安打死业主案14日一审宣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因存车费争端而对一名业主殴打致死的3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主犯李铁被判处无期徒刑,另2名参与行凶的被告人王迪和杨程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的3名被告人中李铁和王迪是沈阳市皇姑区鲲鹏小区的保安,杨程伟则是该小区物业人员的家属。去年4月16日17时许,小区业主唐某来到小区保安室准备交轿车的存车费。按照物业规定需要一次性缴纳3个月的车费,但唐某称自己已经很久不开车,只能交1个月的。李铁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继而撕扯起来。
在被人拉开之后,自觉吃亏的李铁找来王迪和杨程伟帮忙。很快,在小区的变电站附近,再次遇见唐某,随后4人便扭打在一起。在唐某被打倒在地后,李铁等3人继续殴打。唐某因头部多次受到钝器重击,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
去年11月和今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铁、王迪虽然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但是在交代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和自己的罪行上有所隐瞒,甚至伪造案件经过。故对于李铁和王迪不予认定为自首,只能算作主动投案处理。此外,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应承担20%的责任。
法院在对3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的同时,还刑事附带民事判定3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共计25万余元,物业公司则需赔偿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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