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16日电
(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9月14日,绍兴县柯桥派出所发生一起涉案人员意外死亡的事件。
9月14日6时许,绍兴县公安局柯桥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彭某报警,称其于9月11日被人持刀抢劫400元钱,现这伙抢劫嫌疑人在绍兴县福全镇龙尾山村出现,柯桥派出所在受害人的引导下,于当天上午9时许,将包括死者谌某在内的9名涉案人员从福全镇龙尾山村依法传唤至柯桥派出所。
当日下午2时10分左右,民警发现谌某在车内最后一排左侧座位上死亡。
经查,死者谌某,男,26岁,贵州省织金县人,曾于2005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9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经警方初步调查,因工作疏忽,坐在车内最后排左侧的死者谌某被带到派出所后,未与其他涉案人员一并被带下面包车。经法医初检,尸体体表无外伤,排除他杀,基本符合心源性猝死症状。
事件发生后,绍兴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向检察机关报告了情况,在查清死者身份后,立即通知了死者家属。目前,调查与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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