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9月16日电(记者徐宜军)为了加大党员、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哈尔滨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近日联合出台一项管理办法,对党员、公务员驾驶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涉牌涉证、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后将把案件情况汇总后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处理。
从即日起至国庆节前,哈尔滨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党政、军警机关公务用车及公务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行动,重点整治政法机关、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公务用车和公务员驾驶的车辆,部队及武警车辆,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压线、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在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将坚决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哈尔滨市党员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若干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移送暂行办法》规定,对党员、公务员“八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移送,对发现的党员、公务员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将案件情况汇总后把相关材料移送市纪检委、市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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